校学生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档案制度
第十一条 为严格内部管理,及时做好计划和总结工作,客观、全面地反映本会成员工作情况,本会建立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活动档案及财务档案。
(一)人事档案 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
由办公室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本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本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本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本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 包括本会工作目录,部门工作档案,院系学生分会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保管,秘书处协助整理。
1、本会工作目录是本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本会各部门建立工作日志。工作日志作为部门工作档案保存,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分管常委定期检查并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3、各院系学生分会填写工作日志,定期上交,由秘书处批阅并向主席团汇报。
(三)财务档案 包括帐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表格等,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四)活动档案
1、本会的有关部门活动申请,包括活动设想、目的、所需经费及筹划 。
2、各部门活动资料包括节目单、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3、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与以上材料一起及时
交秘书处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 本会有关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借阅需办理手续。主席团对违反档案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应予以严厉批评乃至严肃处理。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会建立学生会全体会议、部长例会、各部门例会制度。
(一)学生会全体会议每月一次,由校团委和主席团主持,总结各级学生会组织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同时讨论布置全校今后一个阶段学生会工作。
(二)部长例会每周一次,由主席主持,总结本会上周工作并讨论本周或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三)各部门例会每周一次,由各部负责人主持,总结本部门一周内的工作,传达部长例会的有关事宜并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特殊情况可以不定期召开会议。
第十四条 本会各部门召集各学生分会相应部门会议,须获主席团同意后方可进行,重要会议应有主席或副主席到场。各种会议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秘书处存档。
第十五条 会议纪律
(一)认真负责,不迟到早退。特殊清况应向主持人请假,来不及会前请假,会后应说明情况。
(二)尊重他入,会议时不交头接耳并做好有关记录。
(三)请求发言须举手并经主持人同意c
第十辣条 事假规定
(一)在参加会议时,允许因事会员请假。部级干部应持有主席团签字的假条;干事请假应持有各部部长签字的假条。
(二)在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虚假一经查实,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会议记录及签到
由办公室派人对以上会议进行记录,并记录者将记录交秘书处,由秘书处整理归档。办公室人员作好会议的签到工作。
第辣章办公室制度
第十八条 办公室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为本会成员办公、召集会议和处理日常事务的地方,不得挪作私用。
(二)办公室钥匙根据工作需要发给有关学生干部,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配制。
(三)各级学生分会或各级社团如需借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提前申请,并经主任允许。
(四)任何办公室使用者应注意文护办公室的安全与整洁,禁止吸烟,每半月由各部门轮流对办公室进行一次大扫除。
第十九条 办公用品的使用及发放
(一)办公用品为本会办理公务和开展活动所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办公用品归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用品的借用、发放和回收。
(三)所领取及发放物品均须清点登记,办公室要做好办公用品的入库发放工作,并定期接受主席团的检查。
(四)办公室设置专柜放置日常平品、文件来函、档案、公章等,此柜钥匙由正、副主席和办公室主任各执一把,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配制。
(五)本会公章由办公室保存管理,对一般情况由办公室主任按惯例使用,特殊情况须由主席或副主席决定。
第二十条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从周一到周五,学生会所有会员均须参加值班,值班实行“部门集中值班制”原则,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值班时间为一个小时,每天下午4:30——5:30。
(三)值班人员职责
1、 接待来访人员,接收各种材料,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情况报送有关部门或人员。
2、值班组长做好当天的考勤及值班记录。
3、为当班时的会议提供必要服务。
4、做好当天的海报、通知书写及张贴工作。
5、打扫并整理办公室。
(四)值班守则
1、遵守时间,不迟到早退。
2、热情诚恳地接待来访者。
3、注意办公室安全,文护办公室卫生整洁。
4、值班请假必须由主席或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替班人员,且须
有书面假条。
第七章财务制度
第二十一条 财务管理
(一)副主席及办公室主任
l、职责:负责保管本会财务。
2、要求:对于不符合审报手续的,一律不予支出和报销。
(二)分管财务的办公室副主任
1、 职责:监督和管理财务,保管发票,填制现金记帐册。处理帐务,
年终编制报表。
2、 要求:(l)记帐清楚、准确。(2)每月结算、制作发票本,以便
查看。(3)随时审核记帐单与实际开支是否相符。
(三)财务管理人员准则
1、秉公办事,坚持原则。
2、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的修改或删除须经本会全委会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