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学生干部手册 第3页
第二十三条 本会日常工作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执行本会学生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 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
(三) 管理本会的财物;
(四) 在本会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受常务委员会委托,对外代表本会。
(五)各职能机构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在工作中受主席团领导制。
第四章 基层学生会组织
第二十四条 各院系学生会,年级委员会及班级委员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各院系学生会在本院系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受学生会委员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 院系学生分会原则上每年改选一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院系学生分会领导机构的产生和调整须报同级党组织批准,同时报本会批准备案;班委会每年改选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进行。
第二十辣条 院系学生分会章程应当根据本会章程和各院系实际情况制订或修订,并报本会备案。院系学生分会章程不得与本会章程冲突。
第二十七条 基层学生会组织在校学生会的统一协调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经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对校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接受校学生会指导和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于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委员会。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工作条例
(新迎校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使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依据《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作为《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新迎校区)》的细化和补充,对本会所有成员(包括干部和干事)具有效力,各学院的学生分会也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本会的日常工作由主席团主持,日常工作机构全体成员在主席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重要问题由主席团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由部级干部会议讨论决定。
(二)本会各部门负责人,对于重要问题的决议,必须征求本部门成员意见,并报请主席团批准。坚决杜绝一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
第四条 分工负责原则
本会常委会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做到分工不分家,共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席:全面主持本会工作。代表本会与各级党、团组织进行联系和沟通;领导和评定本会各部门和各学院学生分会工作;关心全体成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按规定程序聘请本会各部门的部级干部,并决定本会干事的聘任;授权副主席代行全部或部分职权。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管理和协助分管部门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席不在时可受主席委托代行主席职权。
(三)主席助理:协助主席及副主席开展主席团工作。
(四)办公室主任:协调本会各部门关系,处理本会内务工作;负责校内、校外有关联系工作;全面负责办公室管理。
(五)秘书处处长:负责监督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整理本会文件、重要活动及会议的记录档案。
(辣)各部门部长:对主席团负责,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了解同学对本部门工作的要求;检查、帮助各学院学生分会对口部门工作;及时总结提高工作水平。
(七)各部门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协助部长落实开展好本部门的工作。
(八)各部干事对其部长、副部长负责,全面参与本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主要职能
各部门应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职能化,活动职责化"为方向,在主席团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树立本会的良好形象。
(一)办公室
以“协调部门工作,全面处理内务”为职责,负责学生会内部事务管理,做好有关材料的印制发送工作,负责值班、卫生、会议考勤工作,负责与各校区及对外联络,做好对外交流。
(二)秘书处
全面配合协调好各部门之间关系,反映广大同学的心声,本着“团结,务实,高效”的宗旨,开展工作。负责起草本会有关文件、材料,做好重要活动的简讯工作,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并编辑《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年鉴》。
(三)宣传部
以“广泛宣传学校,扩大本会影响”为职责,正确、及时地宣传学生会活动,增强活动效果,提高学校知名度。
(四)学习部
以“营造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学习”为职责,了解、掌握同学学习情况并加以正确引导,促进学风建设,开展课外学习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五)生活部
以“发扬民主作风,文护同学利益”为职责,在生活的各方面为同学们提供服务与帮助。
(辣)文体部
以“强身健体,陶冶情操”为职责,开展各类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类活动,活跃校园气氛,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
(七)科技部
以“培养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能力”为职责,大力开展校园科技文化活动,促进广大同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八)女生部
以“文护女性权益,服务全校女生”为职责,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展现当代女大学生的风采。
(九)礼仪队
以“树本会形象,求服务质量”为职责,做好有关的礼仪及宣传工作。
第三章 本会成员的奖惩任免制度
第辣条 本会全体成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学习、生活、工作各方面以身作则,为广大同学做好表率。
第七条 本会全体成员必须认真执行全委会、常委会的决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积极高效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 为表彰奖励先进,批评教育落后,依照下列条款,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决定奖惩。
(一)奖励
对符合以下条件者予以表扬,并推荐参加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及优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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