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项目管理
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对于未来产业空间的布局具有非常强的空间引导作用,因此在项目前期中要加强规划的应到和控制,发挥城市规划对企业区位的决策引导作用。考虑到信息的不对称和未来的不确定因素,规划需要给实施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提高基础设施的可扩充性。
项目建设上执行“四制”管理,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贯穿始终,严格执行。在项目的资金管理上保证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管理单位、承担单位将对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保证资金安全使用,圆满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项目建成后在企业准入上面注重入区企业的条件,以环境准入、规模导向和产业提升为门槛。入住企业单位必须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规定,优化生产环境,改善劳动条件。企业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技工贸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园区兴办多种经济成份、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鼓励投资者以技术入股兴办合资、合作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园区运营过程中建议通过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物业管理体制和模式,将城市管理中分散的管理职能集中起来,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统一有效的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
7项目实施进度
7.1项目设施工期
本项目建设包括工程前期、工程建设期等过程。工程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审批、土地审批、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及现场准备,工期为6个月,工程建设从工程施工到工程竣工根据建设内容分两期同步进行,总工期为12个月。
7.2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科技园区的运作特点与要求,本着降低前期投入,快速启动,滚动开发的原则,可分两期开发。石浦科技园区一期开发A、B、C、E、F、H地块,共计开发面积144.60公顷(2168.99亩),二期开发D、G、I、L、K、J地块,共计开发面积105.29公顷(1579.34亩)。
项目建设前期为2007年7月至2007年12月;一、二期工程同步实施,建设期均为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为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本项目在项目审批结束后,立即组织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安排见表7-1。
表7-1 项目实施进度
序号 名称 2007年 2008年
Ⅲ Ⅳ Ⅰ Ⅱ Ⅲ Ⅳ
1 立项审批
2 土地征用
3 规划设计及审批
4 工程设计及招标
5 工程施工
5.1 场地平整
5.2 河道改造
5.3 海塘加固
5.4 管线敷设
5.5 路面工程
5.6 绿化工程
5.7 其它设施工程
6 工程竣工验收
8工程招投标
8.1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值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本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勘察设计和施工等均采取招标方式。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9号
令)和《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暂行办法》(甬发改投资[2006]450号),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招标内容。
8.2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的组织形式有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两种形式。本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8.3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种类型。本项目各项工程拟采取的招标方式均为公开招标方式。具体招标情况见表8-1。
表8-1 象山县经济开发区(石浦科技园区)工程招标说明表
序号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1 勘察、设计 部分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2 施工工程 部分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3 监理 部分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