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2页
第三部分 日常工作
一、工作分工及定位
1. 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以及监察部、学习部、体育部、文娱部、勤工俭学部、生活保卫部、女生部、宣传部、信息网络部、外联部等十二个部门。
2.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不占岗位编制,聘院团委专职干部兼任),负责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3. 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6名(由各系学生会主席兼任),副主席中有为2-4名常务副主席,其余为执行副主席;其中常务副主席分管学生会各部,帮助主席开展日常工作(分工按具体情况划分,通常一个常务副主席的分管部门为2-4个)。
4. 学生会副秘书长负责秘书处日常工作的开展,秘书处下设三个小组,分别为文秘组、联络组和总务组。(各组组长为副部级)
5. 各部设部长一名,按部门需要设副部长一到三名(如有特殊情况,则按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申请增设名额,酌情增加),负责协助部长带领本部门开展日常工作。
6. 个别部门如有需要设立独立的组别/工作小组、委员会(如女生部的礼仪队、生活保卫部宿委会等),在向上级报告并获批准后可单独设立;如有需要,该分支机构所属部门部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提请给予该分支机构负责人副部级别和组员增至其部门编制内。
7. 学生干部各职位的主要职责
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检查各部和学生会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研究如何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委员会议,指导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处理好学生会内部、对外以及和上级老师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主席所做工作对院党委、院学生会及全院同学负责,受院团委、全院同学监督。
常务副主席:主动配合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当好主席的参谋。配合主席做好各项工作的决策,并及时把执行情况反馈给主席。负责做好分管工作,督促和协助分管部门开展工作。副主席所做工作对主席负责,受主席监督。
执行副主席:参与学生会重大事项的讨论与表决,配合学院的各项工作开展,谐调院学生会与系学生会的工作;及时把负责机构动态上报主席团会议。
副秘书长:负责协助主席开展学生会日常工作,协调好各部门间的关系。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文件、材料等,并做好存档工作。协助主席组织安排会议议程和学生会的重要会议,并组织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审定每次会议的安排,并安排人员进行会议记录和发放通知;根据主席团的决议或有关会议的决定,组织草拟和发布通告、通知、会议纪要等其它文件;认真做好主席交待的其它事项。
部长:制定本部一年的工作计划,年终起草部门工作总结,做好部门各分会间的联系、协调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及时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的工作要求,向学校有关部门反馈同学们的意见;对本部部员合理分配工作,认真执行本部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关心本部委员、干事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部长工作对分管副主席负责。
副部长:配合部长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部长交待的各项工作,团结好部长与干事之间的关系,及时把掌握情况反馈给部长;对本部门工作提出建议。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干事直接向所属部门的部长负责。
8.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分工负责制,重大事项由部长召开部门会议讨论后,向分管的常务副主席请示;主管副主席认为有必要的话,可提交到主席团例会讨论;如主席团讨论认为有需要,需向团委相关领导上报;所有重大决议动态都必须向主席团以及团委领导汇报。学生会各部门正职主持部门全面工作,各部门副职根据职责需要分管相关工作。各常务副主席必须熟悉分管部门的工作,主动关心、过问分管部门的工作,帮助分管部门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分管部门搞好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服从和尊重分管的常务副主席,定期主动汇报本部门的工作。涉及经费划拨、资料档案使用、印章使用、行文等重要问题,必须提前向分管的常务副主席请示汇报。各部门副职必须服从和尊重部门正职,定期主动向正职汇报分管的具体工作,接受领导和指导。各部门正职应充分信任和尊重副职,重大问题由部门负责人会议协商解决。
二、会议制度
1. 常规性会议
学生会的常规会议包括主席团会议、部长例会、副部例会以及各部门的例会。
A.主席团会议不定期由主席团自行召开,讨论重大或紧急事情;常务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周一次,商量和安排学生会日常具体事务,协调各部工作。
B.部长级例会原则上隔周召开一次,副部长以上级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C.各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决定;安排的情况要在秘书处备案。
D.团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注:学生会开会原则:会议必须贯彻精简,高效原则,不开没有主题的会议,没有实际问题的会议;大型会议内容材料应准备充分,会议中没有的议题不得在会议中讨论或减少讨论,出席会议必须准时,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严肃会场纪律,会议期间关闭所有通讯工具或将其调成静音,不得随意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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