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为全面提高我市广大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和体能素质,全面培养团队精神和拼搏进取的意识。依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徽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的团队协作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符合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足球联赛。结合我市体教结合工作,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发掘和培养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的青少年足球后备苗子。
二、工作方针
各县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布局学校要从全局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为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组织机构
成立合肥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昌根 合肥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淮生 合肥市体育局调研员
副组长:毛洪亮 合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杨 云 合肥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焦其文 合肥体育运动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承冲 合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副主任:王 欣 合肥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 军 瑶海区教育局副科长
陶德宝 合肥体育运动学校足球教练员
郑文珺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体育教师
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合肥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合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0号
联系人:王欣
电话:0551-2654265 传真:0551-2657365 邮编:230001
四、职责分工
1、合肥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竞赛组织,专业技术训练和指导。
2、合肥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师资培训,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大课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负责组队参加小学、初中足球联赛;负责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及注册管理;负责制定校园足球教学大纲和教材。体育行政部门积极给予配合。
3、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负责合肥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五、校园足球联赛组织方案
1、小学组31支队伍。分ABCD四个组别,每组8支队伍(其中B组7支队伍)第一阶段比赛采用分组双循环制;第二阶段小学组各组1-2名、3-4名、5-6名采取双循环淘汰制;各组7-8名采取单循环赛制。
2、初中组16支队伍。初中组分AB二个组别,每组8支队伍,第一阶段比赛采用分组双循环制;第二阶段各组采取同名次淘汰制。
辣、对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学校的要求
1、必须由主管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并设立专门机构;
2、必须完善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及相关设施;
3、必须积极组织足球训练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工作;
4、学校体育课应加大足球教学内容的比重,在校学生每周不少于2个小时的足球活动时间,保证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5、必须组织校内班级间和年级间的比赛活动。
七、经费
(一)经费来源
1、国家体育总局和安徽省体育局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专款用于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
2、合肥市体育局、合肥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的拨款资金,按照0.5:0.5的比例匹配相应的经费;
3、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学校要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4、通过多渠道的市场开发和企业的资助。
(二)、经费管理
建立独立的账目,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三)、经费用途
合肥市校园足球活动经费必须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宣传推广、办事机构工作的运转等。
八、鼓励和惩罚措施
1、对现有的47所校园足球活动布局学校,将统一授牌。
2、鼓励全市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市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可在现有学校数量的基础上,酌情扩大规模。
3、对已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学校定期进行检查。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体育专干做为市校园足球办公室派出人员,监管各自所属区域内的学校开展活动情况。
4、对于校园足球活动开展不积极,要求不到位的布局学校,市校园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布局学校称号。
九、本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由合肥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适时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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