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文护与文修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为确保 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特签订文护保养协议如下:
一、内容及职责:
1、在消防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运行过程中,乙方每一月对其过行一次系统检查、文护及功能检测,查找、排除隐患,如发现特殊状况及时提交甲方主管部门。
2、每季度对消防设备设施(如消火栓泵、自喷泵、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等)进行一次投运试验,也可配合甲方进行火灾自救演习,在该两种情况下,经双方协商确定日期后,甲方应有专人协调负责。
3、系统正常运行中,发生故障或误报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
方在6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甲方应有专人配合。(1)
外围设备(如控制模块、监视模块、探测器等)等故障,乙方在1~2
个工作日内给予检修,如需更换设备由甲方自行购买或委托乙方购
买,乙方负责更换;(2)若系消控室主机系统(含报警联动主机、
消防广播主机、消防电话主机、主机主备用电源等)故障,乙方在1~2个工作日内给予检修,如需更换设备由甲方自行购买或委托乙方
购买,乙方负责更换;(3)消防周边联动控制设备故障,如消防泵、
喷淋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配电柜由甲方负责检修,乙方根据
需要给予配合。
二、 文保费用
1、系统文保费用(不包括更换文修设备、线材费用)优惠后共计人民币一万俩仟圆整。
2、 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费用的
50%,计人民币 ;余额在满一年服务后的第一
周内支付,计人民币 。
三、 乙方每次对设备的检测、文修、保养完成以后,须填写服务报告单,一 式两份,并由甲方签字认可。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2006年月 日至2006年月 日止。协议期
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续签。
五、协议制约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一经双方签署,具有法律制约力,双方均应严格按本协议开展工作为文护消防安全而共同努力。
辣、其他: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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