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保证安全措施
一、安全管理及措施
项目部自进入施工现场后,即承担保障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安全的责任,直至工程竣工。
1、根据政府有关法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工地规章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要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各施工队或分包方签字认可。
(2) 班前检查制度:各专业工长和区域施工员必须督促与检查班组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有效。
(3) 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度: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使用中的大型设备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并将专用闸箱上锁保护。
(4) 周一安全活动制度:项目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 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6) 每周由项目部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7) 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
(8) 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9) 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2、现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现场拟设2名专职安全员和6名保安人员。以上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并具有较丰富的经验,以负责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发生。工地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3、制订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所有用电项目做到有计算、有安全措施。现场设专职电工,非电工严禁接电。所有电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现场机械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书上岗,机械应保证良好的操作状态,任何危及安全的隐患排除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机械带隐患使用和运行。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教育。
5、全部工程所需支撑部分及脚手架、起重机械使用等均应经过设计计算,保证必要的安全系数,并经安全、技术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此项工作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以留有充足时间不致影响工程进度。
8、针对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危害,制订并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9、劳务承包方及各分包方劳务人员队伍,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本方人员施工中安全措施的执行。该安全员应出席各种安全会议,传达各项安全要求,并有权力停止本方任何危及安全的行为。任何分包方必须服从并得到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安全处罚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有效。
10、现场醒目位置及危险区域(如楼梯口、施工洞口、出入口)设置各项安全标志、标牌、宣传品等,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平时作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1) 基槽、基坑沟的防护。
1)基坑设置人员上下爬梯,在边沿设置1.2m 高的护身栏,刷红白相间油漆,并设专用人行马道。基坑施工期间白天设警示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2)距离基坑边1m 范围内不准堆土,堆料、停放机械和车辆。
(2)脚手架安全防护。
1)建筑物四周必须采取密目安全网全封闭,双排脚手架作业面板下一道水平兜网,其余每隔二层设置一道水平兜网。在±0.000 以上高6m 位置设第一道水平挑网。
2)脚手架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板离墙距离不大于20cm,不得有探头板、飞跳板。凡高度超过20m 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为5-7 根立杆,与地面成450-60°为宜。
(3)提升架的安全防护。
1)提升架高度在10-15m 必须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m 加设一组,每组四根,靠建筑物一侧可作刚性拉结,缆风绳直径不小于12.5mm。
2)提升架首层进料口的一面搭设长3m(高层6m)宽于架体1m的防护棚,并设置一道防护门,另外三面搭设不低于1.2 m 的两道护身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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