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教育局《2010年潍坊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字办[2010] 号)精神,做好2010年我校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中招生多次考试、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等级录取的原则。关注学生的个性、潜能和特长,落实新课程提出的“三文”目标,即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利于规范办学行为与新课程顺利实施,大面积、大幅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招生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选拔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学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使用办法
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认定,其依据是毕业生获得的标志性成果,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初中学校对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二是毕业生在初中三年所获得的,能够反映个人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辣个文度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认定结果分 A、B、C、D、E五等,录取时与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等值对待。
三、体育与健康评价等级的使用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将体育与健康单独作为一科纳入高中招生录取。考试成绩分A、B、C、D、E五等,在录取时与物理、化学学科成绩等级等值对待。
四、美术专业等级的使用办法
根据美术专业考试成绩,对特别优秀的考生颁发A证、B证或C证。凡获得A证的考生可以在语数英综、理化体、政史地生,三个组合中分别提高最低两门学科的一个等级(若某个组合全为A,则该组合不做调整)。凡获得B证的考生可以在语数英综、理化体、政史地生,三个组合中分别提高最低一门学科的一个等级、凡获得C证的考生不提高文化课成绩。然后根据调整后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美术统招生35人;美术择校生15人。
五、音乐特长加试等级的使用办法
根据音乐专业考试成绩,对特别优秀的考生颁发A证或B证。原始成绩达到我校统招线的考生按普通生录取,原始成绩未达到我校统招线的考生,凡获得A证的考生可以在语数英综、理化体、政史地生,三个组合中分别提高最低一门学科的一个等级(若某个组合全为A,则该组合不做调整)。凡获得B证的考生可以在语数英综、理化体两个组合中分别提高最低一门学科的一个等级(若某个组合全为A,则该组合不做调整)。然后根据成绩择优录取音乐统招生21人;音乐择校生9人。
辣、录取标准及录取办法
1.统招生的录取标准:
把学生考试科目分为三个组合: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四科为第一组合,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三科为第二组合,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四科为第三组合。
统招生必须达到下列要求才具有录取资格:
语数英综四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均达到4D及以上,理化体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均达到3D及以上,政史地生四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均达到4D及以上。
2.指标生的录取标准:
根据初中学校报考我校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认定等级,和市教育局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数,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指标生录取条件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凡按择校生录取标准仍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指标生计划指标统一调出,作为我校统招生计划指标。
3.择校生的录取标准:
择校生必须达到下列要求才具有录取资格:
政史地生四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均达到2D2E及以上,理化体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均达到3D及以上,语数英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均达到3D及以上,择校生录取时不看综合素质。
4.推荐录取。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为加强对有特殊才能学生的培养,探索特殊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潍坊一中招收特殊才能学生的人数不超过30人,招生范围为市区(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开发区和峡山生态区的特殊才能学生需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采取推荐录取的办法,先由初中学校推荐、公示后,在高中招生统一报名时由初中学校报送潍坊一中,再由潍坊一中招生专家组(原则上要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高中和初中专家型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进行面试或测试,并结合初中学校推荐意见、学生成长档案择优录取。
5. 普通生的录取程序如下:
(1)模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以及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指标生、统招生、择校生录取标准。
(2)正式录取。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指标生和统招生):①录取指标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根据毕业论文http://www.751com.cn/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②录取统招生。按照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然后,录取第二志愿(择校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择校生计划,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再根据择校线对照指标生,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凡按指标生录取标准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我校的统招生计划(择校生录取时不看综合素质,若指标生的综合素质比语数外的其中一科高2个等级,将该科提高一个等级),调整后再根据计划数调整统招线和择校线,循环录取。
6.统招生和择校生的录取办法
按考生政史地生四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先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60%;在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考生的理化体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再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30%;再在由理化体成绩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语数英综四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招生计划的100%为统招生。若录取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提高某个组合的一个标准录取,将余下的计划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语数英综、理化体、政史地生三个组合中因某个组合成绩未达到标准的考生进行学科等级调整,调整后,重新依先按政史地生、再按理化体、最后按语数英综的录取顺序为标准,录取余下计划的100%。调整方法如下:第一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或第三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三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但是,不能降低第三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或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不能降低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组合中科目的等级。
若学科互补后超过录取计划数,则从互补后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到计划数,若学科互补后达不到录取计划数,则从剩余学生中择优录取到计划数。
7.体育特长生录取标准:
①专业测试成绩为A等的,全部作为统招生破格录取。
②专业测试成绩为B等的,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先录取统招生的剩余计划。
③取得B证未被统招录取的考生,与取得C证的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择优录取择校生计划。
七、照顾政策
1.烈士子女(须有烈士证和市级民政部门证明),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数、英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它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因公牺牲军人(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须有市级民政部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其他现役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部以上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簿),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1个等级。
4.对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将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按规定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一项。
八、保障措施
高中招生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一定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高中招生工作的职责,全面落实市教育局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同时,纪检组将在整个招生录取期间认真对待考生的申诉,真正起到监督作用,确保我校2009年招生的严肃性、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