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2月27日至2010年3月10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这次整改工作,针对土地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规范土地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土地管理和执法长效机制, 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土地动态巡查、耕地保护、土地征收、报批、出让、供应、执法、复垦整理、登记发证、档案管理、信息员等制度,为确保土地管理秩序的长治久安,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3月11日至2010年3月15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辣到位”的标准和要求,对整改的每一项问题进行自查,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形成全县整改总结,申请并接受市上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土地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张海建任组长,副县长魏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岐山县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的反馈意见上来,把这次整改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一把手”要亲自抓,及时成立组织机构,严格工作标准,明确任务分工,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方案提出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彻底加以整改。对反映出来的问题逐个制订整改方案,逐个进行核查,逐个进行清理,对每个问题都要查到具体责任人,板子落到具体人身上,严格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实施问责,该怎毕业论文http://www.751com.cn 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违法用地的处理,一律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复耕的立即复耕,该实施强制执行的抓紧执行,该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的依法落实到位。对每个问题要倒排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彻底解决问题,不留任何死角。
(三)严格督促检查。县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并召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处理。对组织领导不得力、整改工作不彻底、纠正不到位的地方,实施重点检查,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