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信息,包括:(1)借款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借款人的其他财务信息,例如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2)保证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和其他财务信息。
3.重要文件,包括:(1)借款人的贷款申请;(2)农村信用社信贷调查报告和审批文件,包括长期贷款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上级联社的立项文件、批准文件;(3)贷款合同、授信额度或授信书;(4)贷款担保的法律性文件,包括抵押合同、保证书、抵押品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例如地契、房产证明、公证文件等;(5)借款人还款计划或还款承诺。
4.往来信函,包括信贷员走访考察记录、备忘录。
5.借款人还款记录和农村信用社催款通知。
6.贷款检查报告,包括定期、不定期的信贷分析报告、内审报告。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档案按照《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
(二)企事业单位贷款信息的管理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事业单位贷款客户的经营信息,农村信用社在贷前调查时,要把能否提供及时、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作为贷款的必要条件;在贷款合同中,应明确贷款人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对于借款人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不健毕业论文http://www.751com.cn/ 全的,农村信用社有权要求其在贷款期内限期改善;对于不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会计内部控制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农村信用社可依据贷款合同运用提前收贷、减少授信额度、拒绝提供新贷款等措施进行信贷制裁。农村信用社应当以派驻信贷员、定期现场审查、不定期回访等方式指定专人负责,以了解、分析、监测借款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非财务信息。
(三)认定程序
1.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的分类逐笔按以下步骤进行:
(1)经办信贷人员通过对财务、现金流量、信用支持、非财务等因素的定量和定性分析,将有关信息随时记录在《企事业单位贷款分类认定表》(附表一)或《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认定表》(附表二)中,确定初分结果;
(2)贷款审批小组对《企事业单位贷款分类认定表》或《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认定表》中贷款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初分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后,由主任(或县联社营业部主任)签具审核意见;
(3)贷款分类结果的最终认定权限,由各省信用合作管理机构参照贷款审批权限确定。
2.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分类由信贷人员逐笔填写《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分类认定表》(附表三),并进行初分,经主任审核同意并签字后,确定分类结果。
3.损失类贷款至少由县(市)联社认定。
(四)管理考核
试点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要按照“落实责任、动态调整、定期分析、科学考核”的要求进行。
1.农村信用社要明确主任为五级分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责任分别落实到有关责任人,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
2.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要随时监测、分析经办贷款的风险情况,认真收集与贷款有关信息,及时补充信贷档案,并及时向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提出调整形态发生变化的贷款类别的建议。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要与日常信贷管理工作紧密结合,适时组织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县联社要加强对贷款五级分类的监督检查,督促信用社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于贷款形态发生变化的,按本方案规定的操作程序,逐笔审核认定调整贷款类别。
3.农村信用社要尽快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的标准建立信贷台账,并将分类结果及其结构、报告期间分类结果的异常性变化及其成因、分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情况定期上报县联社。县联社至少每半年要汇总辖内分类结果,形成贷款五级分类半年报,报当地监管部门。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制度暂不调整,仍按原四级分类的标准进行。
4.农村信用社要根据贷款五级分类的要求,合理地确定各项考核指标。根据贷款五级分类的结果制定不良贷款控制和清收盘活计划,并列入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对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同时,联社信贷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社贷款五级分类结果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样审查,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技术职务评定和晋职的重要依据。
(五)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
农村信用社继续按照现行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和核销呆账。
八、其他
(一)各省级行业管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本方案确定的分类标准,制定更具体的规定,并可制定分类操作和考核管理程序的细则,经当地银监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农村商业银行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通知》要求,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制定贷款分类细则,但分类标准不得低于本方案。分类细则报当地银监局审核通过后执行。
农村商业银行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可以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表1、企事业单位贷款分类认定表
2、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认定表
3、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分类认定表
附件1
企事业单位贷款分类认定表
贷款社: 填表日期: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借款人名称 ┃ ┃借款人 ┃ ┃借款人的 ┃ ┃ ┃ ┃ ┃ ┃┃ ┃ ┃ ┃ ┃主管部门 ┃ ┃ 法定 ┃ ┃ ┃ ┃┃ ┃ ┃性质 ┃ ┃ ┃ ┃ 代表人 ┃ ┃ 企业建立日期 ┃ ┃┃ ┃ ┃ ┃ ┃或母公司 ┃ ┃ ┃ ┃ ┃ ┃┣━━━━━━━╋━━━━━━━━━━━━━━╋━━━━╋━━━━┻━━━━┳━━━╋━━━━┳━━━━┻━━━━━╋━━━━╋━━━━━━━━━━╋━━━━━━━┫┃ 经营地址 ┃ ┃ 注册 ┃ ┃经营 ┃ ┃ ┃ ┃ ┃ ┃┃ ┃ ┃ 资本 ┃ ┃项目 ┃ ┃ 主营业务收入 ┃ ┃ 基本户开户行社 ┃ ┃┣━━━━━━━╋━━━━┳━━━━┳━━━━╋━━━━╋━━━━┳━━━━┻━━━╋━━━━╋━━━━┳━━━━━╋━━━━╋━━━━━┳━━━━╋━━━┳━━━┫┃ ┃ 借款 ┃ 贷款 ┃贷款合 ┃起止 ┃展期后 ┃ 贷款用途 ┃ ┃ ┃抵质押物 ┃ ┃ ┃ ┃ ┃ ┃┃ ┃ ┃ ┃ ┃ ┃ ┣━━━━┳━━━┫ ┃ ┃ ┃ ┃ ┃ ┃ ┃ ┃┃ 借款合同号 ┃ ┃ ┃ ┃ ┃ ┃ ┃ ┃保证人 ┃抵质押 ┃ ┃抵质押 ┃是否办理 ┃本息逾 ┃欠息 ┃信用 ┃┃ ┃ 种类 ┃ 方式 ┃同金额 ┃日期 ┃到期日 ┃合同确 ┃实际 ┃名称 ┃物名称 ┃现值或评 ┃ ┃ ┃ ┃ ┃ ┃┃ ┃ ┃ ┃ ┃ ┃ ┃定用途 ┃用途 ┃ ┃ ┃ 估价值 ┃比率 ┃抵押登记 ┃期情况 ┃金额 ┃等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产 ┃ 实际 ┃ ┃ ┃ ┃担保分析: ┃ ┃其他事项说明: ┃┃ ┃ ┃ 面积 ┃已办证 ┃ 评估 ┃ 抵押 ┃ ┃ 目前还款来源 ┃ ┃┃ ┃ 名称 ┃ ┃ 面积 ┃ 价值 ┃ 状况 ┃ ┃ ┃ ┃┃ ┃ ┃(数量)┃ ┃ ┃ ┃ ┃ ┃ ┃┃ ┣━━━━╋━━━━╋━━━━╋━━━━╋━━━━┫ ┣━━━━━━━━━━━━━━━┫ ┃┃ 借款人固定 ┃土地 ┃ ┃ ┃ ┃ ┃ ┃首先: ┃ ┃┃ 资产状况 ┃使用权 ┃ ┃ ┃ ┃ ┃ ┃ ┃ ┃┃ ┣━━━━╋━━━━╋━━━━╋━━━━╋━━━━┫ ┣━━━━━━━━━━━━━━━┫ ┃┃ ┃ 房产 ┃ ┃ ┃ ┃ ┃ ┃其次: ┃ ┃┃ ┣━━━━╋━━━━╋━━━━╋━━━━╋━━━━┫ ┣━━━━━━━━━━━━━━━┫ ┃┃ ┃主要设 ┃ ┃ ┃ ┃ ┃ ┃ ┃ ┃┃ ┃备及交 ┃ ┃ ┃ ┃ ┃ ┃ ┃ ┃┃ ┃通工具 ┃ ┃ ┃ ┃ ┃ ┃其他: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比如未到期的贷款,无论是否事实上有问题,都视为正常,显然标准不明,再比如,把逾期一天的贷款即归为不良贷款似乎又太严格了。另外这种方法是一种事后管理方式,只有超过贷款期限,才会在银行的帐上表现为不良贷款。因此,它对于改善银行贷款质量。提前对问题贷款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常常是无能为力的。所以随着不良贷款问题的突出,这蛾类分类方法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中国1998年的贷款五级分类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关注贷款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损失贷款 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代为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 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b.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c.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银行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e.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g.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资料之一:关注类贷款,其他银行还列举如下特征: 借款还款意愿;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价格下降,或银行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银行未能对贷款实施有效的监督或档案丢失。次级类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文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 (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一般或者较差的; (7)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 (8)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 (9)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1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放的贷款; (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次级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b.借款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证银行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c.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需要对该笔贷款借款合同的还款条款作出较大调整。 d.贷款逾期(含展期后)90天以上至180天(含)。 e.本笔贷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资料之二:次级贷款,其它银行还举例如下特征: 借款人净现金流量为负值,支付出现困难,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妨碍债务的清偿,预计贷款损失在30%以下,贷款本金逾期91天至180天(含)可疑类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8)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可疑类参考特征: a.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经银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后,贷款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 b.借款人连续半年以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即使执行担保,贷款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 c.因资金短缺、经营恶化、诉讼等原因,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的贷款。d.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当年继续亏损。 e.银行已诉讼,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贷款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以上。 g.本笔贷款欠息180天以上。 资料之三:可疑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 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90%之间;贷款本金逾期人(含展期后)180以上。损失类 (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且复工无望,或者产品无市场,严重资不抵债濒临倒闭,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村信用社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 (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农村信用社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农村信用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9)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净损失; (10)助学贷款逾期后,农村信用社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向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11)农村信用社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 (13)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14)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85%。 ●损失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b.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已保险补偿后,确实无能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银行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c.借款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d.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贷款承担者,银行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e.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后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银行仍然无法收回的贷款。 f.由于上述a至e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对依法取得的抵贷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贷资产接受费用,小于贷款办席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g.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授予上述a至f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银行经追偿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h.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资料之四:损失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 经国税部门未能核销的贷款;预计贷款损失在90%以上。 ●说明: 1.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类贷款的基本分类标准是各类贷款的风险表现基本特征形式,采用的是列举法,不可能穷尽。它们只是贷款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2.分类中,关键是要把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的损失程度,并结合担保分析后进行初分结果调整,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编辑本段延伸阅读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这种分类方法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贷款的五级分类仅提供了一种贷款的分类方法,与风险为标准的分类方法并不一致,因此,像“贷款风险的五级分类”这样的提法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