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县城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明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65%以上,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任务分工:
(1)投资****万元建设城市垃圾中转站,加大小区街道果壳箱的投放量,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进度,提交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数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加快集污管道建设,提交污水处理情况数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污水处理厂)
(3)确保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提供大气污染指数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数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4)重点对城区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农贸集贸市场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认真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强化夜宵摊点和临街门店的管理,抓好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严禁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及沿街叫卖等行为,消灭垃圾死角,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全面做靓城市门面。(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
(四)市政建设
目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用水普及率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城市道路亮灯率98%以上。县城照明科学合理,道路亮灯率98%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以上。
任务分工:
(1)着力推进城市亮化工程。加强城市路灯的日常管理,对城区路灯进行全面检查文修,对城区街道功率不达标、照明效果不好的路灯设施进行全面整改。继续抓好县城单位及公共场所重点装饰亮化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亮化设施的文护保养,及时开启亮化设施,确保每天按时亮灯。推进城区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提供城区路灯装置及亮灯情况材料。(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完善城区供水管网建设,加快自来水扩建工程使用水普及率达标。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工作,水质综合合格率达标。提供城区生产、用水统计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增设城市公厕,布局合理,同时创建星级公厕。(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实施步骤
总体工作分四个阶段来实施,即准备动员阶段,初显成效阶段,基本达标阶段和实现目标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2年2月至2012年4月)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目标梳理,摸清创建活动软、硬环境的实际差距,理清创建活动思路,制订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召开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动员大会。这一阶段工作要借用宣传力量,开辟专栏、专刊,大力宣传创建园林县城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使人们认识到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不仅是宣传蒲县、塑造蒲县城市形象,改善、优化城市投资环境的需要,更是促进蒲县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是一项宏伟决策和重大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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