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患者处理应急预案
逐级报告程序
l.各科室、各专业组值班医师在接诊危重患者后,要迅速到达患者身边询问病史和查体,做出初步诊断,快速完成生命体征的测量和记录。医师迅速开出医嘱交护士执行,病情紧急可先下口头医嘱由护士复述后执行,抢救结束后立即据实补记。在紧急处理 后尽快完成人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资料。并向患者家属详细告知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和风险程度等,听取患者家属对抢救治疗的意见,取得其合作。
2.严重外伤、大出血、休克或心肺功能不全等,如值班医师处理有困难,应在立即进行紧急抢救的同时,迅速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如上级医师处理仍有 困难,要迅速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要立即调动本科人员,并与相关科室联系参与抢救。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请会诊,但应据实补记会诊记录。
3.遇 2 人以上严重外伤、中毒等突发事件时,白班值班医师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夜班要向总值班报告,由科主任或总值班负责协调组织人员参加抢救。科主任或总值班处理有困难时要向医务处请求支持,特别严重事件值班医师可直接向医务处或分管院 长报告请求支持。医务处在处理严重医疗事件、突发危急事件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4.在发生医疗纠纷或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前兆时,值班医师要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到场处理,做好病历记录等文书工作,听取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和要求。然后组织本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写出书面意见向医医事办汇报。
处理流程
1.门、急诊值班医师出诊,遇到急危重症患者,急诊 5 分钟内到位,在给予必要初步治疗同时,通知门、急诊主任,或病区值班医师,并要求在 10 分钟内到位。急危重 症患者急诊留观原则上不超过 3 天,门、急诊病历要求书写规范,值班医师据患者病 情请示上级医师后可决定是否入院。如患者无足够经济能力,经请示院方(白天为医 务处、门诊部,夜间为院总值班)为抢救生命,可予抢救性治疗,包括入院、手术。
2.转入患者,应从来源科室获得充分医疗资料,了解病情及诊治经过。并明确患者账目情况,留意家属心态,警惕已经潜在的医疗纠纷。
3.立即完成首次病程记录、转入记录,8 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明确主管医师,做好 监护,住院医师随时查看巡视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当日主治医、副主任医 师及时查房,组织治疗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当日及时或晚交班时 进行全科讨论,认真做好记录。
4.白班经治医师向夜班医师及备班医师书面和床边交班,并做好交班记录。值班医师及备班医师应认真查看患者,掌握病情。
5.住院医师每日至少 2 次查房,每天至少 1 次病程记录。主治医师每日查房,3 天内有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病历应及时反应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如上级查房,会诊等内容,并妥善安全保存病历。
6.必要时通知医务处或院领导,以便调配医疗设备,组织全院会诊、院外专家会诊。对潜在医疗纠纷,严重欠费等情况,应及时向医事办汇报,并呈交书面材料。
7.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对需外借设备明确借用渠道、 流程。若需其它部门、科室间合作,必要时应请医务处协调,避免向患方暴露医院内部分歧。
8.及时追踪重要化验检查结果,并妥善保存。
9.若需手术则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性手术除外),由科主任主持,术者必须参加,填写术前讨论记录,病历中做详细记载。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14 岁以下患者手术前应有儿科会诊。手术记录在术后 24 小时内完成,术者需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 记录并签字。
10.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药物不良反应、应用贵重药、自费药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
11.做好知情同意工作,向患者、家属或委托人交代病情,告知患方下列情况:
(1)诊断、拟行检查、预后、治疗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治疗矛盾、重要的药物不良反应;
(2)诊治可能引起的医源性不良后果及可能采取的矫正措施;
(3)植入物;
(4)需使用的贵重药品和其它需患方承担的费用;
(5)手术、麻醉及其它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术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符;
(7)切除术前未交代的脏器;
(8)搬动患者可能造成危险;
(9)有创操作需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以示确定;
(10)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时,应注意内容始终连贯一致,如产生医疗纠纷,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或医事办,以做好病情解释等各项工作;
(11)因病情需要转科时,应与转出科室取得联系,做好准备再行转科,并于当天完成转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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