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为鼓励医院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与社会职称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
该小组职责如下:
1. 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考核、评分、确认;
3. 呈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4. 颁发聘书。
第三章 职称管理工作具体由人事部承办。
第四章 管理原则
1、医院依据相关规定,设立不同的职称系列,如卫生专业、经济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工程技术等。职称类别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2、对需要职称的岗位,鼓励或要求具有职称资格。
3、医院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分离制度。资格证书仅作为聘用的一个依据,不与工资待遇挂钩。
4、 医院鼓励员工为提高业务能力,自主参加社会职称资格考试,如计算机、会计师、评估师等。凡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侯选资格者,均可申请职称评审。
5、员工的职称评审依国家和当地职称评定时间安排,原则上1年1次。
6、对取得国家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人员采取“以考代评”的办法。但均应通过正常评审程序,方可取得聘书,并应在人事部及时备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将根据各相关部门的考核意见对其进行定期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续聘、降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7、本医院没有高级职称评定资格时,应报经上级主管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章 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任职资格后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主要填写近3年能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论文等资料。
2、部门推荐。部门主管应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填写部门意见。
3、材料审核。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审核上报材料,鉴别其真实性、合理性,对保密材料进行妥善处理。
4、评审。医院填写评审意见。
5、报批。在医院权限范围内的评审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在医院权限外的职称申请,提出推荐意见,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6、颁发聘书。将聘书颁发给申请员工,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辣章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院办公会议批准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