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慈爱月开展捐款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大连慈爱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大政办明电【2011】19号)精神,支持大连慈善事业,构筑和谐社会,我校决定号召全校教职工参与“2011大连慈爱月”活动,开展捐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
全校在职教职员工
二、捐款
1. 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捐赠工作要坚持自觉、自愿原则。
2. 在职教职员工自愿捐款,数额不限,由本单位(部门)统一接收并登记好捐款人姓名及金额。
3. 各单位(部门)请于12月1日(星期四)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部门)捐款及名单送校工会(明哲楼411房间)。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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