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国内学者对于代理理论的实证检验
代理理论对于公司绩效的解释力,国内学者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邱世远、徐国栋(2003)的研究表明,高管持股比例高的公司的经营业绩要好于高管持股比例低的公司。吴淑琨(2002)指出,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
单片机电加热炉温控系统论文参考文献国内其他学者的实证结论对股权激励的作用效果提出了质疑。
魏刚(2000)以1999年4月30日公布年报的816 家A 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后发现,公司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之间不存在“区间关系”。他认为,这一方面是因为,相对于国外高管持股比例,国内高管持股比例过低,未能起到激励的作用效果。另一方面,国内授予高管的股权比例是基于公司正式员工的资格,而非表现。并且授予是针对过去的,是一次性的,之后表现在好可能也不会在授予。
针对公司股权结构解决代理问题的作用效果,国内学者同样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孙永祥、黄祖辉(1999)认为,有相对控股股东的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大股东的存在有利于公司价值的最大化。陈小悦、徐晓东(2001) 以深交所1996—1999 年金融性行业以外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认为,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与公司行业有关。在非保护性行业,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显著正相关。
朱武祥、宋勇(2001)以家电行业中的20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表明:在竞争较为激烈的家电行业中,股权结构与公司价值并无显著的相关性。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家电行业属于由具有“权威的强人”所控制的企业,如海尔的张瑞敏,长虹的倪瑞峰等等。这些权威的强人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首要功臣,是企业价值的重要驱动因素,这同样也抑制了股权集中对于管理者的监督作用。
国内特殊的环境背景复杂了代理理论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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