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信息工作体制不够顺畅。全省三级法院信息工作的主管部门不尽一致,省高院是办公室,永州中院确定为研究室,而相当一部分基层法院根本就没有明确归口,致使指导、管理、考核无从下手。
二、信息来源渠道不够畅通。省高院《关于贯彻nbsp人民法院信息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对动态建议类信息、重大案件类信息、问题建议类信息、重大紧急类信息的报送时间、内容分别作了具体要求;市中院也明确规定:“基层法院、中院各内设机构应于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本月工作情况、遇到的疑难问题和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书面报研究室。情况紧急的,要做到随有随报。”然而,绝大部分内设机构和基层法院都没有达到这一要求,有的甚至经多次催促也没有回音,致使信息工作部门缺乏“信息源”。
三、信息稿件质量亟待提高。基层法院报送的信息存在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绝大部分稿件没有注意区分法院内部信息与新闻宣传报道在内容、形式及写法上的区别,没有体现“内外有别”:信息的目的在于提供决策参考,新闻的目的在于宣传报道;信息的内容主要是介绍制度措施、总结经验做法、反映情况问题,新闻则侧重于报道工作活动、案件处理的具体过程;信息材料在写法上要求言简意赅、层次分明,常用数据和少量概括性的事例来说明问题,不突出个人形象,新闻材料则常用生动的语言进行修饰,用具体案情、事例来说明问题,突出个人形象。二是没有把握当前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在信息编写重点上发生的变化,即从全面反映法院各项工作转变为以反映审判工作为主。传统意义上的简报,也就是工作中好的做法,除非是很特别的经验,否则是很难采稿的。而在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具体法律问题的适用,无论是省院还是最高院,都是关注的重点。如审判实践工作简报《宁波中院反映金融风暴冲击下农民工犯罪的“三高”现象》、调研工作简报《海南高院分析涉农土地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等。目前这一类信息稿件全市法院非常少,原因在于全市法院的材料信息专干大都是文学新闻类毕业,专业上存在距离,同时也缺乏审判工作一线的经验。
四、信息考核机制存在缺陷。省院刊发的“信息”与我们平时所讲的“信息”存在较大的差别,大多数是调研文章,质量要求较高,要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审判实践经验才写得出来,且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然而,在调研信息工作考核中,相当一部分法院却将这类“信息”错误地等同为新闻宣传“信息”,或简单地以字数多少(一般是2000字)来归类属于调研材料还是信息材料,从而挫伤了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正因如此,对于省院要求的“信息”,中院也好,基层法院也好,能够写的、愿意写的人并不多。
五、信息工作缺乏激励措施。经调查了解,多数基层法院对省院严格要求的信息工作并不是特别重视、积极主动,既没有分门别类对待,更谈不上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现实情况表明,省院信息载体容量较少,投稿见效较慢,而法院网具有容量大、要求相对较低、上稿率高、字数不设限、社会公众容易看得到等优势,成了材料工作人员的首选。
对此,笔者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信息工作体制。请求省院出台相关文件或作出明确要求,规范全省三级法院信息工作体制,确保信息工作主管部门上下一致,以便于指导、协调、沟通和管理,尽力改变目前办公室、研究室存在的“管而不抓”、“抓而不管”的现状。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工作培训力度。督促基层法院调整配强信息工作人员,市中院尽快举办信息写作培训班,对全市法院信息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邀请上级法院信息工作部门的领导或专业人员讲课,使他们掌握新形势下法院信息工作的关注热点、具体要求、写作方法和技巧,以提高法院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拓展信息来源渠道。现阶段,信息工作与调研工作之间的传统界限已经被打破,在审判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既是调研行为,又是信息综合。因此,要将信息工作与审判业务及调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善于查找“信息源”、捕捉信息点,及时将丰富的审判工作内容转化为信息材料。一是经常走访审判业务部门,或组织召开一线法官座谈会,收集审判工作的最新情况、举措和典型经验,发现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感受到的困难和问题,可以由业务部门或法官提供线索,具体由信息人员编写,也可以发动广大一线法官亲自动笔编写信息,因为信息的篇幅不长,法官编写信息的压力不是很大。二是注意收集本院出台的涉及审判工作的规章制度,每个制度择其要点就是一篇信息。三是注意收集本院各部门和法官个人撰写的调研报告,以及各部门和基层法院在相关会议上的经验材料。实际上,真正高质量的信息就是一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数据佐证的小型调研报告。四是结合本地实际,选取若干个审判方面的题目,实行信息约稿,分配给各业务部门和基层法院编写。与此同时,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以便信息工作部门准确掌握最新动态,努力形成一个上下互动、横向联动的大信息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考核机制。省院采用的“信息”现在都不发纸质材料,改在法院内网上刊出,尽管法院内网的使用率并不高,社会公众看不到,内部的人登录也不多,但法院信息比新闻报道更容易进入决策层面,每年都有一些信息被最高院和省委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因此,要高度重视信息的编写报送工作,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以及法院内部都应对信息工作实行单独考核,创新考评方法,使之区别于一般的新闻宣传“信息”,以突出法院信息工作的重要地位。
五、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基层法院信息综合部门工作辛苦、条件艰苦,要求高而待遇低,法院领导要重视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可适当安排他们承办具体案件或参与案件的审理,以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关心、落实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在同等条件下,对优秀信息工作人员应当优先晋职、晋级和提拔使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从而激发信息人员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