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过程之中船东与货主在赔偿方面已经通过基金赔偿了超过1000万元,并且成立的信托基金,但是根据专家测定如果要彻底清理,也许需要三代人的努力。
对比前面墨西哥湾的漏油事件来说,责任追究根据《国际海洋公约》首要责任归责于船东,通过《国际海洋公约》,船东设立了海事事故赔偿的基金,现已赔偿1000多万元。基金的发放还有对受害群体的补偿,实际操作由珠海相关海事部门执行。
3.2大连“7.16”输油管道爆炸事件的处理以及涉及相关法律
在2010年7月16日,中国发生的大连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导致大连港海域石油大量的泄漏。在此次事件之中,2011年年初,大连港漏油事件的善后工作和追责行为行将落幕。
在这次的救灾过程之中,首先我们应该向那些因为救灾而牺牲的战士们致敬。因为他们用生命去文护了环境,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国家财产的损失,他们的付出是需要被中国人名永远铭记的!
3.2.1中国的反应速度与质量毕业论文
http://www.751com.cn/以事件发生与发展时间顺序来谈,其实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政府在这类事件的反应与处理的反应速度是非常迅速的。中国政府的反应速度也是世界有目共睹的,例如在汶川地震,中国在短短的1-2天之内就可以集结资源去开展救灾行动,这个速度是其他国家所无法比拟的。同样,在大连的输油管爆炸事件发生之后,大连市政府,海事局,消防局、部队甚至人民都迅速出动去救灾。中国政府的执政能力很强,并且有这样的能力去迅速调动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去处理,这一点是世界上所无法比拟的,所以面对这类灾害和自然灾害的应变,中国政府的制度,对于反应的速度来说,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国家。而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也体现了这一理念,对于环境问题发生之后,并没有设定繁杂的步骤去通过审核等等方面然后才来处理。
但是清理的过程和后续工作质量却让人担忧。在过了5个月后,也就是2011年12月,大连漏油事件的地点金沙滩再次发生爆炸。其实也就是说,油污虽然是得到了控制,但是控制并不彻底,而是可能因为一些原因例如油污处理资金等问题而导致油污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控制除非事故再次发生
3.2.2责任归属原文请+QQ3249,114辣.文^论,文'网
这一点,《海洋环境保护法》给予了一个评估标准,也就是责任追究的方法,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二章的规定,相关的海事部门在责任判定为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中石油和大连市分担次要责任。因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责任判定归属,主要责任是属于这两家公司,因为国家安监总局发布通报,通报确认的事故责任包括:事故单位对加入的原油脱硫剂的安全可靠性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原油脱硫剂的加入方法没有正规设计,没有制定安全作业规程;原油接卸过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事故单位对承包商现场作业疏于管理,现场监护不力。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由第三者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
3.2.3赔偿制度
同样也因为《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的规定,因为赔偿金额太少,而且主要责任归属最终不在中石油身上,而另外两家主要承担责任的公司根本无法去承担这样高额的赔偿费用,所以在这方面。最终处理方式是中石油以投资来抵偿赔偿方式并且得到了政府的同意。而中石油并无过错。而且据笔者了解,似乎在主要承担责任的公司中,也没有建立相关的基金用于治理这次事件。那么,最终还是让国家来为他们收拾残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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