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食品卫生、食品安全保障的要求日益强烈,特别是在当前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食品安全、构筑食品安全网、创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笔者认为有必要修改修订于1995年的现行《食品卫生法》,制定《食品安全法》。"这是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2004年为《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所呼吁的,至今过去已辣年有余,让我们来一起回顾这辣年内在食品安全,特别是以奶制品行业为例所发生的重大事件:
--2004年3月,安徽阜阳地区出现劣质奶粉导致婴儿发育畸形甚至死亡的恶劣事件,经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组成的专项调查组调查发现,在阜阳市查获的55种不合格奶粉共涉及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家企业,既有无厂名、厂址的黑窝点,也有盗用其他产名的企业,还有证照齐全的企业,不合格奶粉充斥阜阳各区县的乡镇和农村市场。
--2008年,"三鹿事件"位列中国十大"宪法事件"之首,美国《时代周刊》将"毒奶粉"事件列入2008年"全球十大新闻"。来自海关的统计表明,受"三鹿奶粉"事件影响,中国10月份乳制品出口数量锐减9成多,其中奶粉更是下降了99.2%。"毒奶粉"事件不仅使一些孩子丧命,而且几乎摧毁了中国的奶制品行业,更让"中国制造"蒙羞。 毕业论文http://www.751com.cn/
一、《食品安全法》出台的背景和原因
食品安全问题是现在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各国在近些年来都花了很大的力气,有针对性地完善自己的法律制度。中国从1995年制定并实施《食品卫生法》,目前这个领域大约有100多个规章,还有500多个卫生标准。现在全国的食品企业大约有50万家,规模以上的企业有2.6万家,他们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72%,这个数字说明中国现在的食品的工业化程度相当之高。由于工业化程度和产品质量控制直接关联,因此中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就非常大。
备受国人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突出反映近年来我们赖以生存的食品所面临的危机。从某种意义上说,《食品安全法》是被逼出来的,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商人,违法使用一些本应为人民谋福利的高科技产物,使一些食品的危险系数远远超出"卫生"要求,已经到了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程度。譬如苏丹红,用来制作染料,光泽鲜艳,再譬如三聚氰胺,用来合成甲醛树脂等化工产品,性能优越,它们本身没有错,错的是利用他的人,不该把它加入食品之中,成为"毒品"的代名词。
(一)原有的《食品卫生法》等法规已不能适应市场与经济发展需要
1、从《产品质量法》的制度设计看:具系统性、整体性,但在实践中,因经营者的利益目标、地方政府的政绩要求、相关机关行政能力不足、消费者消费水平和意识等问题,出现了管理"空白"、"扯皮"、"断层"现象,其暴露出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不沟通,政府职能配合、协作意识和能力不足;二是行政执法部门重审批轻监管、重突击轻长效、政府部门存在消极行政或不作为的情况;三是农村市场建设遭到忽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