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论文范文课程设计实践报告法律论文英语论文教学论文医学论文农学论文艺术论文行政论文管理论文计算机安全
您现在的位置: 毕业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举证责任分配 第2页

更新时间:2014-9-7:  来源:毕业论文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举证责任分配 第2页
四、举证责任分配的具体范围
1、工商机关的举证责任范围
一般而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承担全面的举证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主体资格。工商行政机关应当举证证明,享有作出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权,包括职能管辖权、地域管辖权、级别管辖权。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依法行使职权,不存在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现象。
(2)案件事实。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工商行政机关应当举证证明:一是当事人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二是当事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三是当事人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四是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未超过追责时效。归纳起来有“五何”,即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情节。“五何”是查清案件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事实清楚所必须查清的案件要素。
(3)法律适用。工商行政机关应当举证证明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正确合法,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合法有效的;该规范性文件是规定或调整行政处罚所针对的事项的;行政处罚所依据的具体法律规范同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是相吻合的。
(4)行政程序。在实施处罚过程中,工商行政机关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下程序合法:表明身份;进行询问、检查、调查时符合法定方式和法定人数;行政机关调查收集证据是按法定方式进行的,不存在对当事人或证人采取引诱、胁迫、恐吓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情形。
(5)处罚合理性。工商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符合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对于从轻、从重、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的案件,要有充分的事实根据,相应的证据。因此,在听证、复议、诉讼过程中,应对其行政处罚的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2、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范围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无须为工商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违法或不当提供证据,但就以下有关实体和程序方面的内容,当事人应当负举证责任:
(1)当事人举证显然更为容易的案件,则由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当然,此类举证在实践中应严加掌握,不宜随意扩大范围。例如,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当事人如果认为自己得到了商标所有人的授权,那么,当事人必须对授权行为进行举证。
(2)在一般的案件中, 如果工商行政机关已经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当事人仍然主张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时,则应当负举证责任。例如,工商行政机关向当事人阐明了依据某规范性文件,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如果当事人仍然坚持工商执法机关没有管辖权,当事人必须负举证责任。
(3)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与不当行为,当事人提出应负举证责任。比如,当事人主张案件调查人员存在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回避时,或者当事人在听证程序中申请听证主持人员回避时,则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回避情形存在。
3、第三人的举证责任范围
案件中的第三人(申诉人、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文护文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力。当其参加到案件中来时,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例如,如果第三人认为当事人假冒自己的产品,就应提供假产品的鉴定,指出其何以为假。
五、举证责任倒置的应用
1、如何理解司法解释第五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的,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对该条如何理解?有三层意思需要注意:1、“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的意思是,被告(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履行了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的法定义务,行政机关有义务(注意是义务不是权利),简单的说就是行政机关有义务告知,这是法定的义务。2、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的法定程序,是指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必须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3、原告(行政相对人)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是说原告在行政程序阶段没有提供,而在司法审查阶段才提供的。总之,对于被告在行政程序中已经履行了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的义务,而原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供,但其拒不提供的证据,但在诉讼程序中向法院提供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这里工商机关应充分利用这条规定,在行政程序中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告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正确地履行自己的程序义务。这样以来,就不需担心一些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阶段故意不提供已经掌握的案件材料或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提供证据。比如,在工商机关日常执法办案中,经常涉及到违法经营额的计算。违法经营额通常有成品、半成品以及原辅材料构成。如果当事人不提供有关凭证怎么办?此时工商机关便可以运用举证倒置,责令其限期提供。否则,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工商机关可以根据市场价格进行核算,也可以委托价格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如http://www.751com.cn/果当事人认为核定错误而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不予采纳其意见。
2、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举证责任倒置”是有条件的,即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法律法规(包括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工商部门没有权力自作主张地将自己应负有的举证责任强加给当事人。举证责任就其实质是我们执法办案的行为准则,错误地理解举证责任,会给案件办理带来风险,而恰当地运用举证责任倒置,则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要履行告知义务。行政机关必须向当事人阐明其应负的举证责任,并对当事人提出举证要求,这是实施举证责任倒置的前提。具体操作时,应当向当事人制作并送达《限期举证通知书》,告知其具体要求。
二是要有法律依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要有法律依据。否则,是无效的。比如,《广告法》第十条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我们在查处违法广告案件时,就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广告中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的相应证据,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视为其没有相应证据,构成违法虚假广告。再如,《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销售者销售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销售者主张其具备上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事由,其应当对此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当事人在行政程序中如果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那么,在诉讼程序中将被视为没有此方面的证据。即使提供,法院原则上不予采纳。还如,经营者负有亮证经营的法定义务。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当事人有提供合法证照的责任。
三是要求要合理。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举证要求应当合理,应当考虑当事人举证的难易程度,给予合理的举证期限,不能故意刁难当事人。
四是范围有限制。当事人只对有利自己的事实举证,不对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举证;当事人只对自己行为合法的事实举证,不对自己行为违法的事实举证;当事人只对积极的作为事实举证,不对消极的不作为事实举证。
五是不免除自身举证责任。除有法律明确规定以外,当事人不能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不必然推定其行为违法,不免除行政机关依法查明违法事实的责任。例如,甲公司使用乙公司的商标,涉嫌侵权,被工商机关立案,责令其限期提供合法使用的证据。甲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并不等于必然违法,可能由于某种客观原因所致,如管档案的同志出差了。对此,工商机关仍负有向乙公司调查取证的义务。经查,如所有权已经转让或者订有许可合同,当然不违法。否则,应依法查处。

上一页  [1] [2]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举证责任分配 第2页下载如图片无法显示或论文不完整,请联系qq752018766
设为首页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751com.cn 辣文论文网 严禁转载
如果本毕业论文网损害了您的利益或者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一定会及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