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依法治国”背景下的“以德治国”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线,同时提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如果做到了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使之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必然会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早日建成,必然会有效提高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而提出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的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在这个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中,“以德治国”的概念进入了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之中,可见中共中央的重视程度。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决定》采用的是一种并列关系,而非主从关系,这就使“以德治国”拥有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拥有了发挥作用的重要依据,这是中国优秀历史文化的传承,也是当前中国社会现实的需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机组成。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在国家治理中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相互不能取代、不能偏废,其内在原因是两者不同的功能:法律是保障国家有序、社会公平的底线,是硬手段、硬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规矩,就是红线。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在这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里,“以德治国”是特别重要的一环。
纵观历史,法律惩治的永远只是极少部分人群,法律规定的也只是道德的底线,仅仅靠法律,难以真正管理好国家,这就需要“以德治国”融合进来、结合进去。孔子提出“宽猛相济”,荀子提出“隆礼而重法”,董仲舒提出“阳为德,阴为刑”,都是两者并重兼施来治理国家。唐代的“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一直到宋元明清,历朝历代都是德法合治。
为什么“以德治国”不可或缺?因为道德是内化的,是人们心底里认可的,在法律管辖不到的地带,道德可以发挥出强大的作用。“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就是我们的传统道德,其标准要求之高,远在法律之上;其涵盖受众之广,也远在法律之上。我们发现,今天现实中就有许多典型事例,譬如,老人跌了该不该扶?从法律角度看,不去扶没有违法,但从“德”的角度来要求,不扶就是不道德。还有,我们中国文化传统里,一直把“慎独”、“内省”放在重要位置,今天继续提倡,就会有利促进社会风尚不断向好,就会有效降低国家治理的难度,人们的幸福指数也会同步增长,中国梦也就能更快实现。
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需要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道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内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设计中,不仅要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渠道作用,也千万不能忽视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作用,而且是不可替代的、日益重要的作用。人民团体来自人民,社会组织来自社会。今天存在的现实问题,正如《决定》所指出的“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当政者、执法者加以改进,另一方面也需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支持帮助、解疑释惑,这些来自民间的正能量,如果得以充分发挥,将会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文护群众权益,从而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取得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以人为本的法律体系至关重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公正公平至关重要。在此基础上的“以德治国”,用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以道德来调节人们的行为,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自觉的、具有新时代特征的社会风尚,风尚一旦形成,就会具有强大的惯性,使我们的民族素质持续提高,使我们的国家形象更趋完美。有人说: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偏废。
三、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
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性选择,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迫切要求,进而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使我们国家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作为参政党,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之做出应有的努力。
http://www.751com.cn/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各个场合的一系列讲话,是一个完整的顶层设计的战略系统,相互之间有着内在的本质的逻辑联系。譬如,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既保证了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权力,又把具有中国历史传统的协商民主提到一个新的高度,深化了内涵、拓展了外延,使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商量办事的宝贵经验,在新时期得到创新和弘扬,并且上升到理论层面,是保证中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健康前行的战略宏图。
协商民主为民主党派提供了更广的空间、更高的平台。如果说,人大的选举民主侧重于依法治国,那么政协乃至民主党派的协商民主,更有利于在以德治国方面多作贡献。这也是由民主党派参政党而不是执政党的性质任务所决定的。
民主党派主要是由中上层人士组成,知识层次较高,各类人才比较集中,与所联系的基层群众联系广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都与以德治国紧密相连。《决定》指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致力实践,调动全体民主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积极性,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作出我们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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