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物业管理经营创新
随着我国加入WTo,物业管理行业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要使前进中的物业管理发展得更快、更规范、更有生机,除在管理体制上向社会化企业化、市场化方面发展外,还必须进一步树立科学、正确的经营思想,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一、业主与物管企业是否为\"主仆\"关系?
目前非常奇怪的现象是作为商家之一的物业公司却不肯承认自己的顾客或服务对象---业主为\"上帝\",不肯承认自己在当今商业社会中扮演的真正角色。
物业公司不想承认自己是业主雇佣的,是因为不少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子公司,但是尽管如此,他们也无法回避自己是房屋出售前的最大业主---房地产商雇佣的这一事实,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就是佐证。正是由于物业公司不肯承认自己的真正地位,所以引发了业主和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上的一系列纠纷。
二、业主能否对物业公司提出更高要求?
业主不应对物业公司要求过高,但决不意味着因此可以原谅一些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业主缴的物业管理费不是给物业公司培训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质量用的,物业公司只有具备与收费相应的水平时才能承担物业管理工作。
三、物业管理企业能否\"包打天下\"?
物业管理企业为最大程度地方便广大业主和使用人的生活,把牵涉到居家生活的多项工作统一管理。如此做法使业主和使用人产生错觉,以为交纳了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论家庭、邻里、周边的关系等,都是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责,要物业管理企业\"包打天下\"。实际上,物业管理企业终归是企业,职责是以合同的形式约定的。
四、物管何时成为百姓好\"管家\"?
房子对每个家庭来讲是件大事。没房的人都希望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而买了房子的人又盼着能找到一家训练有素、服务周到的物业公司。但是,真要和物业公司打起交道来,各种各样的物业纠纷往往又会搅得人心烦意乱。
从水电文修、小区被盗、社区\"保安打人\"等诸多的因素中,看到物管行业还确实是任重道远。
五、物管服务能否\"零收费\"?
不少人对物业管理不理解,甚至持抵触态度,拒交管理服务费。殊不知,业主在享受物业管理提供服务的同时,有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文护物业完好的义务。个别业主、使用人不交管理费,侵害了其它业主、使用人的利益,影响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
辣、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是越低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