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信用卡运转体系的若干思考 第2页
(3)、近年来,有些发卡者把盈利的注意力放到了违约和超额度罚款上,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信用卡商业模式。其主要的代表是Capital One。它针对的是在申请消费贷款上有困难的消费者,向他们发行信用额度很低的信用卡。这种战略起到了双重作用:一方面,低信用额度导致持卡人很容易违约和超额度使用,从而增加了罚款收入;另一方面,低信用额度又能降低个人和总体的信用风险。与这一模型相应,该公司的收入有近40%来自信贷利息收入,但另有50%多的利润则出自逾期和超额度使用的罚款。
当然,无论记账卡模型、还是借帐卡模型,都是以美国发达、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为基础的。三、当前我国信用卡运转体系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信用卡运转体系的发展背景
我国的信用卡业务起步较晚。在改革开放之后,国际友人、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等到大陆观光旅游、探亲访友、洽谈生意及投资建厂的人不断增多,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外流行的信用支付方式---信用卡才逐渐进入中国。1979以后,中国银行先后和香港东亚银行及国际上7家信用卡公司签订了代理国外信用卡协议,承办信用卡兑现和购物业务。1985年6月,在经过几年来代理国外信用卡业务的经验积累之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在地区范围内发行了中国首张准贷记卡。1986年中国银行又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发行了外汇长城信用卡和人民币长城信用卡。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把信用卡作为一种新型的结算方式,纳入以支票、本票、汇票和信用卡为核心的“三票一卡”新的银行结算制度。之后工行、建行、农行、交行等商业银行纷纷发行各自品牌的以准贷记卡为主的信用卡。
但由于没有先进网络技术支持,当时风险的防范很薄弱,信用卡持有者需要大金额消费,只要有银行人员的授权即可。于是在经济过热的1992—1995年,一些持卡人就利用信用卡大量地恶意透支,而且个别银行出于各种目的故意违轨经营,绕开信贷监管部门,利用信用卡大肆投放资金,造成国家资产严重流失。1996年央行颁布《信用卡管理办法》彻底杜绝了“协议透支”、“透支便利”,同时也基本限制了信用卡的信贷功能。因此,1997年以后信用卡发卡量就一直徘徊在2200万张左右,信用卡在总发卡量中占比不断下降。
2007年3月2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金卡工程”的基础上,由八十多家国内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机构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中国银联成立了。银联的成立是我国信用卡运转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07年更被称为是“信用卡元年”。中国信用卡市场在经过一段较长时期的低调发展后,开始逐步升温。一方面,国内各银行抢在信用卡业务对外放开前,投入巨资,大力开发贷记卡。据银联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底,我国具备透支功能的信用卡近3000万张,其中,贷记卡近500多万张;截至2007年3季度贷记卡及准贷记卡的人民币透支余额为47.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5.6%。另一方面, VISA国际做过调查,即使保守估计,中国目前信用卡的潜在目标人群在3000万到6000万,预计2010年中国中等收入的人群数量可能超过2亿人③。中国已经成为全球信用卡发展潜力最大的市场。
(二)、当前我国的信用卡运转体系及其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已基本上形成了信用卡所特有的运转体系,但是当前我国的信用卡运转体系仍存在许多问题,不能适应于我国对信用卡的迅猛发展要求。
1、结构体系权责不清、运行紊乱
信用卡在我国都是由银行发行,所以,我国信用卡的结构体系必然偏向于银行卡协会体系,且不存在另一个类似美国信用卡独立发行体系的结构体系与之竞争。再者银联公司是实现我国银行卡联网通用工程的主要经济实体,其在我国目前的信用卡运作体系中有着无可替代的枢纽作用。因此,我们可以把目前我国信用卡的结构体系称为银联体系(如图4)。
在这个体系中,银联公司最主要的作用是实现我国各银行卡在全国联网通用,达到"一卡在手,走遍神州,甚至全世界"的目标 。具体说来,一方面,银联公司负责建立和运营全国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为各发卡银行提供先进的电子化支付技术和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相关的专业化服务,相应地,银联向各发卡银行收取的跨行信息转接费。另一方面,经营我国统一的银行卡标示——"银联"标识,尽可能地开发和改善“银联”卡的受理环境,包括发展商户,建设受理网络和布放POS等,然后相应地向特约商户收取一定的网络服务费。
但目前,银联体系还是一个经营分散、权责混乱的结构体系。表现在:
(1)、特约商户市场出现多头局面。银联公司还是一个松散的组织,对国内银行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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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是四大银行在发卡上影响力不足,因此在各地银联分公司积极发展特约商户、统一布放和管理联网POS机的同时,国内主要发卡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也仍然在布放各自的ATM机和专用POS机,以至于出现在一家商户有多台互不相容的POS机的现象。另外,由于人力不足或其他条件限制,银联只能在一些大城市、或中心城市发展特约商户、布放POS机,对于郊区市场则无力开拓,而只能等着商业银行推荐或商户自己找上门来。
(2)、发卡银行间各自独立经营,缺少必要的分工合作。在我国,每个发卡银行都有自己的信用卡品牌,并各自建立起一定规模的信用卡网络,所发展的持卡人和特约商户也大多是其原有客户,因此各银行在结构中既是发卡行又是收单行。虽然这样他们可以独吞销售折扣、贷款利息及年费收入,但也必须承担所有的发行成本。目前对大部分发卡银行来说,这种发行成本要远远高于银行所能得到的收益。另外,由于利益分配不均,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只愿发卡不愿投入成本发展收单市场,商业银行间缺少必要的分工合作,不但造成资源极大的浪费,而且形成发卡行之间是纯粹竞争关系的局面,不利于我国信用卡业的良性运作。
(3)、发卡行内部信用卡业务“整而不合”。尽管现有每个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具有同一品牌,但实际的业务运作还是“整而不合”。从发卡银行内部的管理体制来看,各商业银行总行成立了信用卡业务部,但没有形成相对独立的信用卡业务系统,甚至于不对信用卡业务进行成本效益核算;总行信用卡部与分行信用卡部之间只有业务指导关系,分行信用卡部又与区县支行在管理方面是相互分离的。因此各大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实际上是各分行在独立运作,这样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不能形成有效的成本控制机制。
综上所述,现有的银联体系存在着巨大的资源浪费,分散式运作使信用卡业务与规模经济的要求背道而驰,结构间的权责不清也使信用卡难于顺利发行和使用。因此,对我国目前的银联体系进行改革、使我国信用卡的结构体系得以完善迫在眉睫。
2、缺乏明确的信用卡商业模式
从美国信用卡的商业模式可以知道,对商业银行来说,发行何种卡,都需以社会经济的需要和利润要求为依据;如果无法确定什么样的持卡人在什么产品上能在那些方面为所发之卡做出多大的利润贡献,银行就没法确定市场宣传和开拓战略。但国内银行卡业通常只注重市场开发而不在意商业模式的建立和健全,以至于现有的信用卡商业模式存在很大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
(1)、信用卡功能严重错位。我国信用卡自1985年中国银行首推“中银卡”以来,因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各商业银行在信用卡业务方面一直以准贷记卡为主。准贷记卡尽管可以提供一定额度的透支,但没有免息期,透支利息又过高,实际上不鼓励持卡人透支,仅仅是提供一种应急性的便利,不可以正常开展个人信贷业务。因此,这造成国内信用卡与借记卡的功能雷同,发卡银行从信用卡上赚不到本应该有的“巨额”透支利息。
(2)、产品差异化不明显。国内发卡行在进入信用卡市场时大多缺乏对市场客观具体的分析,没有将现有市场的客户群体进行有效的市场细分,而是以整个市场为目标市场,提供单一的信用卡产品,采用单一的营销组合策略。但很显然,即使国内银行所锁定的高端客户市场,由于其年龄、职业、性别、爱好和生活方式上的差异,客户对于信用卡所包含的服务功能也具有不同需求。缺少适合特定客户群体的产品,造成了目前信用卡服务单一,缺乏自身特色,持卡人市场难于拓展的现状。
(3)、用卡环境差。如果信用卡睡在钱包里,没有刷卡消费、没有信用透支,那信用卡对银行的价值几乎是零。因此,要让信用卡真正成为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发卡行必须为持卡人营建个良好的用卡环境。但由于银行与商户对折扣率问题难于达成一致,导致我国用卡环境一直不容乐观。据统计2007年年底,全国受理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在内)的特约商户只有20多万家,POS数量不到35万台,ATM只有5.1万台,全年银行卡消费交易3000多万元,仅占交易总量的不到3%①。此外,对于商户而言,如果用信用卡结算,便意味着至少有1%的经营收入被“白白刷掉”,为了减低经营成本,有些商户自行规定了最低消费限额,不达此限额就不让顾客刷卡。这种人为设置的用卡障碍进一步恶化了信用卡的受理环境。
由于缺乏明确的商业模式,我国各发卡银行在持卡人和招商市场开发上,在顾客服务和交叉销售上看不出战略方向和投资重点。因此,目前信用卡业务还不能真正成为国内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甚至某些银行的信用卡业务还未能赢利。
3、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在信用卡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信用卡呆坏帐及欺诈问题也开始慢慢严重起来。据中国银联风险管理部对上海市商业银行进行的调查显示,信用卡透支金额出现明显上升,信用卡欺诈率也远远高于同期全国和亚太地区的欺诈率水平。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要有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相配套。而我国目前缺乏全国性的、能及时持续更新信息的个人联合征信体系。一方面,大量基于个人基本特征及其信用行为的“原材料”,处于极端分散的状态。由于缺少征信立法以及体制上的原因,各个部门和机构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信用体系建设的条块分割情况,银行或征信机构在缺乏政府扶持的情况下难以获得关于信用卡申请人完整、系统的原始信息。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征信机构依靠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虽然在短期内实现区域内的联合征信,但在人员高速流动的现代社会,仅依靠地方性的联合征信系统也无法完整地评估出持卡人在其他地区的资信行为和历史上的资信行为。
同时,征信业的不发达导致对不守信用一方的惩罚不力,又反过来对个人信贷市场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没有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国有银行对个人信用就难以把握,消费者的真实收入水平和承贷能力不能准确地判断,这便造成了业务员“慎重贷款”,发卡速度慢、效率差。在我国银行卡发展历程中,95年之后商业银行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低风险的借记卡市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所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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