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发展
2003年7月1日,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开始实施,2008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开始实施,其中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工程造价计价方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与国际建设项目管理接轨的必然要求。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能够规范建筑工程业主与承包方双方的计价行为,文护建筑工程业主与承包方双方的合法权益,遏制了建筑市场的腐败行为。但我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实施以来出现了不少问题,正处于发展阶段,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使这种先进的计价方式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据统计,至2004年底,大多数省市在政府工程中积极推行了《计价规范》,覆盖率达30%左右。近年来,覆盖率则翻倍至60%以上,覆盖率逐步升高,发展速度非常快。而在发展的同时,发现一些工程量清单计价配套的制度不完善问题,如招投标制度、造价指数及价格发布制度、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监督机制不够完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适应的评标细则尚未出台。现行的评标办法只对投标总价进行考核,已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有的施工单位利用自己的工程信息、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使用不平衡报价,有的单项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有的则明显高于市场价,不利于公平竞争。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也难以找到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对评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现有的评标专家名册中符合评标专家条件并且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偏少,还应加强培训及吸纳造价方面的人才。
(2)缺少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适应的计价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我国是一种新的计价方法。但是,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密切相关的工程消耗量社会平均水平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还很薄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网建设,引导并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增强价格信息服务的社会效果。施工企业要增强企业自主报价能力,建立反映本企业水平的造价指标和价格信息数据库,也需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这些信息的指导。
(3)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规范缺乏监督。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作为国家标准实施的,其中的不少标准是强制实施的。尽管我国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已有很大的覆盖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但还有项目未严格按《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清单编制,影响了清单单价的透明性和清单项目的通用性。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没有统一,类似工程项目之间可以相互借鉴的地方不多,没有发挥出清单计价价格公平竞争的作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该对招投标过程中是否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予以处罚。
这些方面导致了我国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的现状,发展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本身的认识还有许多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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