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民营企业公司信用
企业失信行为之所以如此泛滥,其主要原因是政府对企业财务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过轻,不足以消除企业以身试法、谋取暴利的冲动。因此,要重建企业信用制度,加大对企业失信欺诈活动的惩治力度,缩小不法企业的利润空间。这既符合全社会的利益,也是政府部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意味着那些从事失信欺诈活动的企业一旦被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查获,将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当这些代价超过他们从失信欺诈活动中获得的利润时,企业的失信欺诈活动将会大大减少。因此,必须加快法制建设的步伐。首先,必须完善和补充现行法律,以强化法律约束,防范和化解信用危险。其次,加强依法行政。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建立严厉的失信惩戒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改变失信企业不受惩戒的状况。强制公开有关信用数据,保障数据公开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信息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财产赔偿责任;未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严重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最后,要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和破坏信用秩序的恶势力及恶劣行为,真正提高司法环节中的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保证司法公正。加大执行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要通过努力逐步营造一种集权威性、连续性、公正性为一体的良好的法律保障环境,让恪守信用者走遍天下,让不守信用者寸步难行,真正约束企业的信用行为。
4.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政府可以加强对我国民营企业制度创新的指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来提高民营企业制度创新的动力;其次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降低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并完善市场环境,夯实民营企业制度创新的基础;其三是指导多层次的民营企业,并重视企业制度创新的愿望;最后,应当优化企业家的成长环境,培植民营企业制度创新的主体。
(四)案例分析:
1.案例介绍——郴州市弘海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
郴州弘海昌盛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经营大型货运汽车销售业务,成立之初,只在107国道天龙汽车站旁边,拥有一个占地不足500平米的小门面,全部资本200万元,通过几年的发展, 2003年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锁石路拥有了占地面积约45亩的解放商用汽车销售服务中心。成为郴州市苏仙区招商引资的龙头企业。截止到2003年底企业注册资本320万元,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分期付款汽车销售(含小轿车)、汽车配件、公路运输等。该企业机构已经发展到拥有五个部门,一家汽车修理厂,一住外办事处,一分家公司,的中型企业,即:销售部、服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后勤部、弘海汽车修理厂、弘海青岛办事处、弘海邵阳分公司。拥有资产3300余万元。其固定资产达到556.91万元,流动资产1456.16万元,存货560.4万元,总负债937.67万元。
在业务经营中,始终坚持以“诚信、服务、求实、创新”的企业理念和以“服务创信誉,信誉创效益”的经营思想服务于客户。历经汽车销售领域五年的风吹雨打,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业绩喜人的销售队伍。该企业连续几年被中国一汽贸易总公司评为“销售大户”、“优秀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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