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的道德缺失问题分析
在我们的理解中,道德是人与人价值关系的一个领域、一个层面,它主要是指人的行为对于人伦社会关系的意义,即:在人的一切活动中,人的思想感情、言论行动是否符合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定结构、秩序和规则的要求,是否有助于它的合理、稳定和发展。如果是这样,就被人们和社会所肯定、接受,判定是合乎道德的、善的;反之则被否定和排斥,判定是不道德或恶的。
人类在道德上表现最好的时期应该是原始时代。那时没有自私、压迫和剥削,没有一切向钱看,没有尔虞我诈,人都很纯朴真诚,可算是道德的理想境界;而到后来,生产、经济、科学技术越是发展,道德也就越是衰落;到如今,人类在物质上进步到了极高程度,在精神、道德上也堕落到了极低的境界……这种否定人类自身的悲剧道德观,显然忘记了一个很浅显的事实:原始人过的是什么日子(譬如氏族内部的原始和谐,并不能掩盖氏族间的血腥冲突,以至于那时曾以人肉为食)。这种观念出自一种善意的道德理想是无疑的,问题出在它的理想本身是过于主观化、绝对化的。我们目前所谓的现代化,是和工业化、市场经济、科技理性、民主和法律秩序等联系在一起的。在这种现代化的进程中,人与人相互关系的客观结构、方式和秩序等也不可避免地发生相应的变化。
一、道德问题的成因:
(一)从主观方面看,是扭曲的价值观在作怪道德问题的实质是价值观的反映。在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上,是将他们统一起来,还是对立起来,反映了两种不同的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是以集体主义、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原则。在道德问题上表现为从不孤立地谈个人利益,而是把个人利益的实现建立在为人民服务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之上,以方便他人为自己的快乐和幸福,视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马克思说过,如果一个人只是为自己活着,那么他的生命是黯淡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生活,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因此,社会主义道德观要求正确认识并处理利己和利他的关系。实际上,利己与利人具有内在统一性,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个人利益的实现要以服从,服务于社会利益,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提前和基础;社会利益的实现要以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目的和手段。离开了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就会变得虚无缥缈;离开了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个人利益就无法得到保证,甚至也失去了价值。因此,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人,其道德标准是同一的。个人行为方式应受到道德规范的制约,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从而造福于每一个人。扭曲的价值观是以个人主义,为自己服务作为出发点,在过分强调个人利益的同时漠视甚至破坏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存在。
(二)从客观方面看,是不良的"特殊主义"心态在作怪。道德观的双重标准,在大众文化心态中表现为"特殊主义"。"特殊主义","独我例外"的心态的确广泛存在于国人的社会生活中,社会的多数成员都抱着"独我例外"的心态来处事。仔细深究,何以形成"特殊主义","独我例外"?原因非常复杂,有一条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主要的,即:我们的法治和社会管理在许多情况下是不到位甚至是缺位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大众道德意识方面的"特殊主义","独我例外"恰恰反映出一种官场上的特权意识和普通人社会生活中被现实开导出来的投机主义。
二、如何解决道德上出现的这些问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大众媒体进行舆论引导,大力提倡适应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道德观。要大力宣传在社会主义道德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强化典型带动作用,对社会上存在的热点问题要展开讨论,对背离社会主义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恶现象进行批评,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领公民积极参与道德实践,在实践中明辩是非善恶。
(二)以社会公德教育为切入点,社会公德教育是社会道德的最低层次。从个人角度讲,社会公德是一个人的道德基础,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它是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所遵循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核心就是学会如何做"人",把人字写端正。社会公德建设还可以为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要把社会公德建设作为道德建设的切入点,社会公德建设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平凡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过去我们只重视高层次的道德建设,忽视低层次的道德建设,结果高层次的道德建设却收效甚微。其主要原因就是公民道德建设没有从基础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