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与对策 第7页第一,进行城镇建设体制的创新。我国传统的城镇建设投资体制是一元化的,即所有的城镇基础设施、生产设施乃至居民住房建设都由国家一手包揽。这种单一的投资体制延缓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我们可以设想采取一种“上下结合”等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即将自上而下的国家投资与自下而上的地方投资、集体投资、个人投资和外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第二,进行户籍制度的创新。这一点前面已提及,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户籍制度创新的关键不仅仅在于改革户籍制度本身,同时也在于改革与此相关的福利保障制度,包括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一揽子”措施的协调配套。第三,政府财政制度的创新。政府应在农村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制度,为农村人口提供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投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更是一个农民大国,9亿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的4/5,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的根本问题。因此,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产方式及农民生活条件,是我国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关键。然而,如此巨大的农业劳动力存量则是阻碍现代化农业进程的主要因素;只有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才能提高农业生产率,才能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提高农业吸收现代技术的能力,才能真正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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