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当前农村养老问题?加强法制监督。赡养父母是宪法对子女规定的应尽义务,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法制意识,加强法制监督,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督促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
4、搞好社区养老
首先应增加老年福利机构的数目,争取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福利机构。为了减轻集体的经济负担,在经济好的地方可将老年福利机构如养老院等产业化,将个人或企业投资引导到这方面来,这样既可提高服务质量,又可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养老院可扩大服务范围,以适当的收费标准接纳一些子女常年在外打工,独自居住的老人,针对老人的不同需求,提供短期入住、看护、治疗等服务。还可以利用一些身体硬朗的老人以及中青少年志愿者来提供生活慰藉服务。还可以组织接受社会救济的老人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或手工工艺,来增加院里的收入。
其次,应通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为孤寡老人们提供捐赠。同时,可以在城乡敬老院之间开展各种联谊活动,增加城乡老人的交流,丰富老人们的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要做好医疗保健服务。可以通过增加农村社会福利保健服务机构,争取每个地方至少有一个医疗点,以便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第四要大力发展老年服务组织。一方面应扩大老年协会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社区都应建立老年协会分会,组织当地老年人开展活动,促使更大范围地实现老年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在生活、娱乐、法制宣传、医疗保健等方面提供完善的服务。
5、大力推进社会养老
建立新型基本养老保险机制。改变现在的个人储蓄式社会保险模式,建立具有真正意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制。如:资金以区县为单位统一筹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筹资比例根据各区、县经济状况选择5∶3∶2或4∶4∶2等不同形式。其中,个人出资部分由投保者缴纳,不缴纳者,视为未参加保险,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集体出资部分,可通过税收方式向乡镇企业等单位收取,不足部分由区县财政补贴。国家出资部分主要由财政负担,同时可通过发行农村社保福利彩票等方式筹集补充。筹集的标准按“广覆盖、低标准”的原则确定。
统一养老保险需解决三大问题
据胡晓义透露,要实现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尚需解决三大技术问题。
据胡晓义介绍,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在今年春天公开征求意见,他们掌握的情况是社会各界普遍表示赞同。他们之所以要等待或者是准备得更充分再正式出台实施,是因为有很多的技术准备工作要做。比如说,参保人的参保缴费记录必须是清晰的,无论记录格式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全国要统一,否则就没有办法在全国流动。这件事说来是一个技术问题,但是我们二十几年前从各县开始搞统筹,形成了制度分割的既有格局,现在要彻底改变这种情况,还是需要费一些气力的。
第二个需要做的重点工作,必须要让资金能够转移,这需要重新设计一些转出账户和转入账户,以保证资金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和准确。
第三个需要完善的就是在转移之后,必须保证参保人在最后领取待遇的时候,能够把他在各地就业积累的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这种累计计算的公式和地区之间的相互认可,也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最后就是,如果参保人员在流动过程当中一时找不到工作,我们现在采取的办法就是在原就业地把他的账户封存,当他找到工作,找到接续的地点之后,通过各种方法把资金和权益记录转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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