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饲料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
随着中小饲料企业规模的快速发展,自有资金已远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从外部进行融资。但是由于企业诚信不足、银行惜贷、政府支持不够、担保体系不健全等方面原因,使中小饲料企业融资非常困难,因此,必须从这几个方面加以改善。
1 造成融资难的原因
1.1 企业自身原因
1.1.1 中小饲料企业财务诚信不足
多数的中小饲料企业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透明度不够,提供不了或不愿提供必要的财务报表和真实情况。另外,中小饲料企业往往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生产经营的唯一目的,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企业利用虚假的财务数据夸大经营成果,对不同的报表使用人报送不同的会计报表,企业内部财务资料不全,数据不真实的现象普遍存在。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仅增大了银行对企业信息的甄别成本,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而且损害了企业的形象,造成银行对企业的不信任,导致中小饲料企业间接融资十分困难。同时,财务诚信严重不足也制约着中小饲料企业的直接融资。目前,中小饲料企业难以采用发行企业债券或股票的方式来获取资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无法提供真实满意的财务报告。财务信用不足、经营短期化、风险较大,也使得中小饲料企业无法获取风险投资的支持。
1.1.2 中小饲料企业抵押能力不强
抵押和担保是金融机构在对信息不透明的企业提供贷款时为保护切身利益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从理论上说,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存货、应收账款等多种资产都可作为贷款的抵押品,但在我国,由于资产交易市场不够发达,大多数抵押品缺乏流动性,而银行又缺乏对机器设备、存货、应收账款的鉴别和评估能力,所以银行偏好于土地、房产的抵押。而大多数中小饲料企业成立时间短,规模较小,自有资本偏少,固定资产比例较低,可供抵押的资产少。同时,银行在商业化经营和资产负债管理制度的约束下,对企业申请贷款的条件十分严格。相当一部分中小饲料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机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产权不明晰的障碍,因此无法用作贷款抵押。而经营较好,可信度较高的企业为了避免资产风险,又不愿意给中小饲料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因此,中小饲料企业通常不能按照银行规定提供担保或其它抵押资产,这样,企业就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1.1.3 中小饲料企业整体素质不高
中小饲料企业整体素质不高也是失去融资吸引力的原因之一。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技术装备落后。中小饲料企业主要是靠自筹资金建立,资金的有限性导致企业在购买设备时趋向于科技含量低的生产设备,甚至是大企业技术换代淘汰的设备,因而生产效率低,经济效益不佳,不能给资金持有者以强烈的融资信心。二是创新能力不足。中小饲料企业很少有自己的科研开发部门,缺乏必要的研究人员,又不能与地方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起紧密的联系,致使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竞争力,失去了融资的吸引力。三是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中小饲料企业多是作坊式和家族式管理,缺乏高水平的管理层和决策层,可能导致决策的随意性,必然使银行害怕因企业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流失而不予贷款。
1.2 银行方面的原因
1.2.1 基层商业银行授权不足
目前我国基层银行授权有限,办事程序复杂繁琐,并且贷款审批权限上收过度,基层信贷需求难以满足。中小(饲料)企业借一笔数额不大的贷款至少要办10道手续,少则一周,多则数月,即使钱到手,商机可能早已错过。许多中小(饲料)企业视去银行贷款为畏途,不得以走上民间借贷的途径。以黑龙江省为例,目前,黑龙江省内各国有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及县支行增量贷款审批权基本上收归省级分行,省分行以下分支机构只有个人消费存单质押贷款审批权,经营自主权严重弱化,限制了基层银行信贷营销的积极性。而省级银行信贷审批权限集中,贷款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根本无法应对省内众多企业贷款审查工作,无法适应中小(饲料)企业资金需求时间急、期限短、额度小的特点。
1.2.2 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
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原则是盈利性,管理目标是实现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要提高盈利水平,就要在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在扩大负债规模的基础上扩大资产规模,合理安排资产结构,提高生息性资产比重;同时,在满足贷款和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负债结构,降低筹资资本,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开支。中小(饲料)企业尽管借款数额小、期限短,但在银行的每笔业务流程与大中型企业完全一样,显然,这导致了额外的交易成本。据测算,银行对中小(饲料)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平均为大型企业贷款的5倍左右。与此同时,中小(饲料)企业本身一些固有的缺陷,使得其存量贷款风险偏高,不良资产难以转化,都使得银行对其贷款存在抵押担保难、跟踪监督难和债权文护难等风险。尽管政策规定,银行对中小(饲料)企业贷款利率有相当幅度的上浮权利,但这种上浮还无法弥补其风险,只能通过设置“补偿性余额”、收取违约延期支付费用等来降低这种风险。总之,银行以追求规模效益为目标,在经营战略上自然倾向于大企业。
1.3 其它方面原因
1.3.1 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我国的中小饲料企业绝大部分是私营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我国政府和金融机构一直对私营经济支持得不够。特别是在近几年“抓大放小”的过程中,国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制定和实施了不少扶持政策,使其融资问题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但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却尚未形成足够的重视,除城市商业银行明确规定为中小企业服务外,其它毕业论文http://www.751com.cn/国有银行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都没有硬性的规定。尽管2003年开始实行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可能加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但没有切实具体的政策,更多的只是对金融机构的鼓励措施,没有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到实处。不仅如此,现行金融体系还对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是指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地市级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活动作了过分严格的控制,导致中小饲料企业融资渠道过于狭窄。
1.3.2 担保体系不完善
担保在分散企业风险,帮助中小饲料企业获得贷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在这方面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各级政府相继成立了担保公司或担保服务中心。但从总体来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担保公司的组建不够规范,效能发挥不够理想,行政色彩浓厚,注册资本到位率低,运转很不规范;二是担保机构反担保措施单一,条件过严,绝大部分采取的是抵押的反担保措施,有一些要求比银行还高;三是银行与担保机构的配合不协调。银行对担保公司的要求与其它单位的要求一样,要求必须将足够的资金存放在银行,否则对其担保的贷款不予考虑。对担保形式一律采用连带担保责任,风险完全由担保公司承担,银行和担保公司的配合缺乏协调,影响了业务的发展。 2 对策
2.1 加强中小饲料企业自身建设
2.1.1 健全财务管理,树立企业信用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也是企业申请贷款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中小饲料企业要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就必须建立能够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现代企业标准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增强企业财务的透明度。企业一方面可以通过聘任高素质、精通财务制度的管理人才作为员工,另一方面也可通过聘请外部财务顾问来协助其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责任会计及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另外,中小饲料企业一定要遵循诚信原则,构筑良好的银企关系。诚信是一切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企业融资时刻离不开“信用”二字。没有良好的信用文化和健康的信用环境,企业融资很难顺利开展。中小饲料企业应逐步与客户、合作伙伴、银行、税务部门等利益关系人建立良好的信誉,按时付款、及时供货、到期偿债、依法纳税。应加强企业信用文化建设,提倡树立信用观念,在“有借有还”的良好信用环境下改善银企之间的关系,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2.1.2 实施科学管理,提升企业素质
首先,应强化经营者素质,加强内部控制。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小饲料企业要求得生存和发展,主要取决于经营者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为此,企业经营者应把目光放长远,必须加强学习,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致力于实施科学化管理,逐步提高融资能力。其次,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经济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应从资金管理、生产流程、劳动纪律、产品库存等各个环节严格实行责任制,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生产要素市场、产品销售市场和资金市场,使企业管理始终与市场接轨,降低成本费用。再次,企业要树立现代营销理念,为客户提供一流服务,讲信誉、重质量,努力把握市场信息,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最后,质量管理是中小饲料企业的生命线,应认真制定、实施质量管理目标,逐步建立起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
2.1.3 建立企业集群,增强抵押能力
中小企业集群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相关产品集中生产、专业化协作配套的企业在同一地理区域大量集聚的现象。企业集群是可以提升区域经济特别是中小(饲料)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产业组织形式,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中小企业集群把大小不等的各厂商和各类机构联成一个有效的网络,各厂商都只是该集群网络中的一个节点,面对市场的首先是企业集群本身,其次才是具体各企业。企业集群整体的规模很大,市场势力很强,集群内的人才丰富,信息多,资源共享,能有效地解决中小(饲料)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另外,企业集群能有效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集群内的中小企业分布在产业链条各个环节上,供给链和价值链将它们有机地关联起来,企业个体的发展与集群整体的发展之间就形成较强的相关性,这样企业个体的风险就部分地转化为整个企业群的风险,而整个企业群的风险又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企业群所处产业的风险。一个产业具有自身特定的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银行就可以通过分析产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预测产业未来发展趋势来把握产业风险,在风险发生之前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控制信贷风险。
2.2 改善银行管理制度
2.2.1 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
首先,要扩大授权,分散授信。商业银行要给二级分行以适当的企业信用评级权、授信权和相应的信贷业务审批权,扩大对中小客户的授信面,使授信状况基本适应中小客户合理的贷款需求状况。另外,要建立符合中小(饲料)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不能简单地套用大中型企业的评级标准来衡量和评定中小(饲料)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中小(饲料)企业风险指标评价体系,加大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品行及经营实效评级权重,客观评出中小(饲料)企业的应有级别。
其次,要更新管理理念,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金融管理部门,都应从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的本质特征出发,给基层银行核定合理的新增不良贷款控制比例,不应笼统地要求新增贷款“零风险”。要创新经营机制,构建激励与约束并存的信贷营销机制。另外,要突破传统的担保方式的限制,接受中小(饲料)企业用企业自身的无形资产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接受自然人为中小(饲料)企业提供的以其财产或权利为抵(质)押的担保。
最后,要分类管理客户,优化信贷品种。在信贷品种的设计上,应适当扩大信用贷款的范围,适当放宽信用放款企业的等级标准。针对中小(饲料)企业的特点,可开发提单质押、仓单质押、动产抵押或质押、协议授信、保理、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等,要注重采用商誉、收费权、保单质押,退税款、机器设备抵押,创业贷款、商铺租赁专项贷款、收购兼并专项贷款等方式,尽可能拓宽中小(饲料)企业的融资渠道。
2.2.2 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民营银行
中小(饲料)企业应有熟悉其状况和经营状况的中小民间金融机构配合其发展。在各类基金会被取缔后,需要建立一批中小型民营银行,以满足中小(饲料)企业的融资需要。新建立的民营银行应定位于区域性、中小型金融机构。中小型民营银行应与政府机构完全脱钩,实行股份制或互助合作制的组织形式,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和组织体系;中小型民营银行只允许在市或县的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而不允许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使其服务对象和辐射范围局限于较小的区域内;中央银行应加强对中小型民营银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中小型民营银行的设立应有严格的准入条件,对发起人的资产和信用状况、股东或合伙人的数量和持股比重要有明确规定;金融主管部门应对中小型银行的经营状况进行实时监控,要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制度。
2.3 强化政府的政策支持
虽然中小(饲料)企业规模小、产品市场占有率低、技术装备水平低、劳动生产率总体水平偏低,在与大企业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但其在吸纳就业、稳定社会、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却具有特殊战略性重要地位。因此各地区政府必须从中小(饲料)企业整体出发,从战略角度全方位多角度制定保护中小(饲料)企业的法律政策,为中小(饲料)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坏境。
首先,要优化企业经营外部环境。为提高中小(饲料)企业的融资功能,国家应尽快落实促进中小(饲料)企业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支持中小(饲料)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努力消除体制性障碍,本着内外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注重中小(饲料)企业自身内部机制的建设,更要加强中小(饲料)企业经营外部环境的完善,为增强中小(饲料)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创造有利的条件。
其次,要健全中小(饲料)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精神,结合西方发达国家在信用担保体系建立的经验和教训,我国的中小(饲料)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该由地市、省、国家三级机构组成,其业务分为两个层面进行:担保和再担保。担保业务以地市为主,再担保以省、国家为主;担保业务为发展重心,再担保作为化解风险的安全保障。建立中小(饲料)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目前,我国担保体系资金的筹集可以按照“政府为主,社会为辅,多元筹集,滚动发展”的原则,通过政府预算拨款、资产划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