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会计问题分析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措施的实施,国家财政和各级政府部门将有大量资金和物质投放于农村。涉农的各项补贴、支农的各项专用资金将成为农村财务管理的一场重头戏。2007年,我省部分县市开始推行村级资金帐务“双代管”。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提升农村财务管理整体水平,降低管理成本和减轻农民负担,增强村级财务透明度。“双代管”通过近两年的实践,我们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探讨并加以解决。否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落实就会大打折扣。
一、存在问题
1、农村会计的管理主体不合理。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分割二元结构经济社会体制,农村会计工作和财务工作被排除在体制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实际上,县财政部门只管理到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县办企业的会计工作。许多地方乡镇农村会计工作被划归农业经济管理部门管理,有的乡镇即使农村经营管理站与乡镇财政所进行了合并,农村会计的管理还是由原农经部门的一班人马来进行,甚至管理力量还有些削弱。 2、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村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有权参与制定本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民主理财小组基本上没有行使职权,有的小组成员根本不在村上住,一般找不到人,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还不知道自己是该小组成员。 3、村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呈下降趋势。农村会计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技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又加上长期以来疏于管理,不少会计人员从未接受正规会计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现象也比较严重。有些“会计”名为会计,实际上什么都不懂,不仅不会记帐,甚至连一张简单的借据或收条都不会写。有的乡镇只有一两个村的会计持有会计证。实行村帐站管,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的职权上划,日常的经济核算由乡镇经管人员代理,村会计的职责范围发生了变化;实行村级财务资金“双代管”后,村级财务资金划归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服务中心为各村设立帐户核算收支,分村设户存储管理资金。这样特别是“双代管”后,村会计人员业务索质呈下降趋势。村会计人员一不做财务收支帐,二不做银行日记帐,名副其实是一个报帐员;有的报帐员都不稳定,村委会三年一换届,旧领导落选,“一朝君王一朝臣”,新领导上台,报帐员也跟着换人;农村财务工作人员越来越得不到重视,培训学习的机会也随之越来越少。
二、对策建议
13亿人口,9亿在农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大力发展新农村建设也是十七大的重要战略部署。农村形势决定全国形势。农村会计管理主体不合理,监督机制不健全,业务素质低下,队伍不稳定,不仅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造成农村集体资财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同时也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行。针对农村会计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1、健全管理机构、发挥监督职能。
http://www.751com.cn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县财政局是村级会计的管理机构,县财政局农村局是村级会计的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财政所又是县财政局的隶属部门。乡镇依托乡镇财政所,建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具体承担村级财务、资金“委托双代管”工作。服务中心的会计要选择熟悉农村财务管理业务、文化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士担任,不能仅由原经管站的人员担任。要实行电算化核算和管理。这样镇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可对村委会的财务一目了然,便于管理,另外,便于民主理财小组对村委会的财务进行有效监督。民主理财小组要充分发挥咨询权、参与权、监督权。村级各项收支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后方可入帐,民主理财小组要有专门的议事规则,定期开展理财活动,切实履行职责。 2、稳定会计队伍,定期进行培训。会计人员是专业技术人员,保持队伍稳定,有利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利于保持财务帐目的连续性和资料的完整性。对农村会计人员要实行双聘任制和双重领导(县财政局和村委会)。村委会聘用或解聘会计人员必须经乡镇财政所考核批准,并报县财政局农村局备案。在业务培训上,要以县财政局为主体,建立会计培训中心,对现有农村会计人员和会计后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组织农村会计人员及会计后备人员参加财校财院学习或函授。通过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会计从业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培训的内容要适合农民的实际需要,如村集体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电教化、会计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3、健全财务制度,定期进行审计。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督促村民委员会定期公布帐目、报送报表,接受村民和县财政局农村局的双重监督。在会计服务中心内部定期审计,民主理财小组定期监督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局农村局、县审计局、镇财政所对村民委员会的帐目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和处理。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文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因此,健全财务制度.定期进行审计,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对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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