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及其资产评估体系构建
1 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对林业的重新定位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局部治理、整体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根本扭转,水土流失严重,荒漠化不断扩展,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 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极大危害[1].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社会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 林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国家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投资逐年增大。 可以说,林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和挑战。 改善生态,保护环境, 加快林业发展己成为我国人民面向 21 世纪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成为中华民族谋求生存发展的根本大计。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一项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公益事业。 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成为国家对林业的主导需求,林业被重新定位: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从事文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向社会提供森林生态服务为主的行业。 林业承担着培育、管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森林景观、森林文化遗产和提供多种森林产品的根本任务,肩负着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 在新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 中对林业作出了全面科学的定位:“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 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2].
2 城市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在原有的两个观点上深化了认识,一是强调了城市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二是强调了城市生态系统的观念。 在这一理论框架下,各国林学家就如何实现这一战略提出了不同的策略,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是“新城市林业理论”、“近自然林业理论”和“现代城市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
(1)“新城市林业理论 ”有三个基本观点 :城市林地是多功能的统一体;城市林地经营单位是景观和景观的集合;城市林地资源管理应建立在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持续文持和生物多样性的持续保存上。 其核心是文持城市森林的复杂性、整体性和健康状态。
(2) “近自然林业理论 ”主张人类应该尽可能的按照森林的自然规律在城市发展的背景下来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利用自然与城市的综合生产力。 只有这样,城市的森林的综合效益才最高。
(3)关于现代城市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 ,即“城市森林可持续经营是为达到一个或多个明确的特定目标的经营过程,这种经营应考虑到在不过度减少其内在价值及未来生产力和对自然环境和城市社会环境不产生过度的负面影响的前提下,使期望的林产品和服务得以持续的产出”.
3 建立城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
3.1 城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首先要制定城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保障经营者的权益,城市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城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应由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设立专业评估机构,经城市林业主管部门资审同意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
3.2 城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城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主要方法有:市价法,就是以被评估城市森林资源资产现行市价或相同、类似城市森林资源资产现行市价为基础进行评定估算的评估方法;收益现值法,就是通过估算被评估城市森林资源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一般采用林业行业投资收益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成本法,就是以被评估城市森林资源资产的重置成本为基础进行评定估算的评估方法;清算价格法,就是根据林业企事业单位清算时城市森林资源资产的变现价格确定评估价的评估方法。
3.3 城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步骤
要推动城市森林资源的评估工作,使城市森林资源可以合理流转,当前应当展开研究的工作:一是如何建立城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管理机构;二是明确城市森林资产评估的管理职能承担责任主体;三是培训城市森林资源评估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四是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及关于发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 行)》的 通知 ,研究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五是借助高校力量,进行有针对性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科学研究,结合城市林业生产实际编制主要树种的收获预测表、商品材出材表等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需要的经营数表,制定各主要林种的评估细则,规范城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与技术。 而当前迫切需要进行的工作是:
3.3.1 发放林权证城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基础是资源产权的清晰,首先要发放由国家林业局统一格式的林权证。 对权属清晰的林地尽快发放林权证;对权属存在纠纷的,在调处的基础上,发放林权证。 发放林权证工作按规定由城市绿化管理局商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 报市政府批准后施行。 确立林权证的法律地位。 明确规定享受国家生态效益补偿,采伐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凭林权证。
3.3.2 建立评估机构,促进林地使用权流转市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仲裁机构,区、县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 按国家林地使用权流转办法,由城市绿化管理局要根据每个城市森林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行。
参考文献:
[1]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项目组。中 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总论[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3:85-94.http://www.751com.cn
[2]陈平留。福建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林业经济问题,2001,3(2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