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理数据独立性
如果数据库的内模式要进行修改,即数据库的存储设备和存储方法有所变化,那么模式/内模式映象也要进行相当的修改,使概念模式尽可能保持不变。也就是对内模式的修改尽量不影响概念模式,当然,对于外模式和应用程序的影响更小,这样,我们称数据库达到了物理数据独立性。
(2)逻辑数据独立性
如果数据库的概念模式要进行修改,譬如增加记录类型或增加数据项,那么外模式/模式映象也要进行相应的修改,使外模式尽可能保持不变。也就是对概念模式的修改尽量不影响外模式和应用程序,这样,我们称数据库达到了逻辑数据独立性。
现有关系系统产品均提供了较高的物理独立性,而对逻辑独立性的支持尚有欠缺,例如,对外模式的数据更新受到限制等。
2.2.4 范式
建立起一个良好的数据指标体系,是建立数据结构和数据库的最重要的一环。一个良好的数据指标体系是建立db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我们完全可以认为所建指标体系中的一个指标类就是关系数据库中的一个基本表,而这个指标类下面的一个个具体指标就是这个基本表中的一个字段。但如果直接按照这种方式建库显然还不能算最佳。对于指标体系中数据的结构在建库前还必须进行规范化的重新组织。
在数据的规范化表达中,一般将一组相互关联的数据称为一个关系(relation),而在这个关系下的每个数据指标项则被称为数据元素(data element),这种关系落实到具体数据库上就是基本表,而数据元素就是基本表中的一个字段(field)。规范化表达还规定在每一个基本表中必须定义一个数据元素为关键字(key),它可以唯一地标识出该表中其它相关的数据元素。在规范化理论中表是二文的,它有如下四个性质:
在表中的任意一列上,数据项应属于同一个属性(如图中每一列都存放着不同合同记录的同一属性数据)。
表中所有行都是不相同的,不允许有重复组项出现(如图中每一行都是一个不同的合同记录)。
在表中,行的顺序无关紧要(如图中每行存的都是合同记录,至于先放哪一个合同都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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