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舞蹈在题材上具有地域性差异,也就是说,同一个民族生活在不同的地方,由于生态、历史、社会环境的不同,舞蹈形式也不可能完全相同,这就是舞蹈“元素”的不同,这些古老的风俗习惯,带着厚重的历史印记。
三 壮族舞蹈的生存危机
壮族舞蹈是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壮族舞蹈、民歌、服饰作为一种“显性文化”,往往是一种民族文化的标志,最容易被发现,也最容易消失。“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民族文化的消失,也就是一个民族的消失。历史上有许多民族都消失了,这并不是这个民族的人群消失了,而是文化被其他民族同化了。随着我国社会制度的变更,很多壮族的生活习性、文化、观念及舞蹈都面临汉化。去到壮族的村寨,除了为数不多的老年人还保留一些壮族的生活习俗,很多人都不再穿壮族的服装,不再学壮族的文字和语言,更不会跳壮族的舞蹈。过去的千百年流传下来的壮族舞蹈被人遗忘了,正逐渐失去生存的基础,这朵奇葩正在走向枯萎。
四 拯救壮族舞蹈的建议
首先,要拯救壮族的舞蹈艺术,前提是要避免的是壮族的汉化,或者消亡。要避免壮族的汉化,首先要从各个方面树立壮族人民的民族自豪感,有了民族的自豪感,壮族人民才会自觉的继承、发扬自己民族的传统,与时俱进,壮族舞蹈才有继续发展的生活源泉。为此,政府,特别是壮族主要聚居区的地方政府一定要加强壮族民族自尊、自豪感的宣传建设、文化建设,加强投入。
壮族舞蹈,是壮族文化的一部分,对于加强壮族人民的民族自豪感、丰富壮族人民的生活有很大的作用。政府要多组织舞蹈家深入边远农村开展采风活动,把一些壮族老艺人请出来传授舞艺,让这些濒临失传的宝贵资料得以保存,在保存的基础上,继续提炼加工。同时,组织召开壮族舞蹈理论研讨会,让全国舞蹈界的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为壮族舞蹈的发扬光大献计献策。为了壮族舞蹈的文化遗产不流失,政府部门还要多组织壮族舞蹈的汇演或比赛,让更多的舞蹈表现形式能够显现出来,为壮族舞蹈的传承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丰富壮族人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壮族人民的民族自豪感与凝聚力。
云南是旅游大省,政府要鼓励当地的壮族文艺工作者,积极创作壮族舞蹈,并且与旅游相结合,作为旅游项目的一部分,与旅游经济相结合,共同发展。
五 一个壮族舞蹈文艺工作者的历史责任
作为一个壮族舞蹈文艺工作者,要对壮族舞蹈进行继承、发展与创新。“继承”就是收藏、整理及保存;“发展”就是要使壮族舞蹈与壮族的社会经济文化共同前进;“创新”就是要创作出代表壮族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精品。一种艺术不向前发展了,那它就没有生命力,只有发展,与时俱进,壮族的舞蹈才能有活力,有生命力。
云南壮族舞蹈的创新,主要表现在取材、结构、动作等方面,壮族的舞蹈内容,要用本民族的民间舞蹈动作、韵律和风格来表现本民族的题材,如果用汉族文化来表现的话,那就不能称之为壮族的舞蹈,它的风格应当是壮族的,所表现的也应当是壮族人民的生活,壮族舞蹈的创新,首先就是各少数民族舞蹈本体的创新与传承。作为舞蹈工作者,要有下得去、吃得苦的精神,本着继承发展民族文化的态度,组织对壮民族生活规律进行探讨、研究、分析,从规律中发现挖掘提炼出其民族舞蹈中的精华,让渊源流长的壮族舞蹈出精出彩。
舞蹈艺术源自生活,高于生活。艺术的真实与生活的真实是紧密结合的,此外没有民族风格的传承,就谈不上艺术的发展,而没有传承民族文化基础上的创新,作品就没有生命力。云南有省、市、州、县三级歌舞表演团队一百多个,如果舞蹈团体的舞蹈工作者都能够以本地区的生活为创作源泉来编创舞蹈,那么就会有很多民族的舞蹈能够得到传承和发展。同时,创新有了源泉,有了创新,就能创作出新的内容与形式完美结合的艺术作品。
总之,壮族的舞蹈是云南百花园里的一朵绚丽的奇葩,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八届文代会上指出:“进步文艺,刻写着一个民族的希望,昭示着一个国家的未来,深深的影响着一个民族的精神和时代的风尚”。作为一名舞蹈工作者,我们任重道远,要不辱使命,一定不能让这朵奇葩在百花园里枯萎,而要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来培植它,浇灌它,让它茁壮成长,光彩夺目,并在注重民族特质的前提下,绽放出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