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对象
数据对象是对软件必须理解的复合信息的抽象,数据对象彼此之间是相互关联的。
2、属性
属性定义了数据对象的性质。必须把一个或多个属性定义为标识符也就是说,当我们希望找到数据对象的一个实例时用标识符属性作为关键字(通常简称为“键”)。
3、联系
客观世界中的事物彼此间往往是有联系的。数据对象之间相互连接的方式称为联系,也称为关系。联系可分以下3种类型:
(1) 一对一联系(1:1)
(2) 一对多联系(1:M)
(3) 多对多联系(M:N)
本系统的整体数据库的E-R图的详细描述见图3-6所示。
图3-6 视频点播数据库E-R图
3.4 系统的技术要求
功能要求
(1)系统设计的各项功能能够正确完成。
(2)对输入的数据能判断出是否为非法数据或越界数据,系统会自动给出提示,告诉用户重新输入。
(3)各模块在运行时互不干扰,各种操作的快捷键能够正确运行。
(4)对非法操作能够给出正确处理。
编码要求
主应用程序的命名:主应用程序的命名应由项目负责人确定,能完全表达出本系统意义的英文字符串即可,包括应用程序对象名,应用所在的库名、项目名,可执行文件名都必须统一使用本命名。
界面要求
1. 各窗口的大小适中,布局合理,插有图版,界面美观大方。
2. 各窗口的控件及按钮的文字命名正确,有时还配有图标。
数据库要求
1. 表的设计合理,没有冗余的数据。
2. 表及字段的命名采用英文方式,字段类型及长度合理。
3. 表的主键、外键和索引正确无误。
4. 前台操作与后台数据库之间的连接正确。
3.5 小结
本章主要分析了本系统的业务流程、数据库的逻辑关系、数据流关系,并用具体的图形近一步说明。通过本章的论述便我们更加了解本系统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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