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城市道路景观设计
城市道路景观设计的基本原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7.1.1.尊重历史的原则
城市景观环境中那些具有历史意义的场所往往给人们留下较深刻的印象,也为城市建立独特的个性奠定了基础。城市道路景观设计要尊重历史、继承和保护历史遗产,同时也要向前发展。对于传统和现代的东西,我们不能照抄和翻版,而需要探寻传统文化中适应时代要求的内容、形式与风格,塑造新的形式,创造新的形象。
7.1.2.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主张不为局部的和短期的利益而付出整体的和长期的环境代价,坚持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的发展相统一。这一思想在城市道路景观设计中的具体表现,就是要运用规划设计的手段,如何结合自然环境,使规划设计对环境的破坏性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并且对环境和生态起到强化作用,同时还能够充分利用自然可再生能源,节约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7.1.3.保持整体性原则
城市道路景观设计的整体性原则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第一,从城市整体出发,城市道路景观设计要体现城市的形象和个性。第二,从道路本身出发,将一条道路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统一考虑道路两侧的建筑物、绿化、街道设施、色彩、历史文化等,避免其成为片段的堆砌和拼凑。
7.1.4.连续性原则
城市道路景观设计的连续性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视觉空间上的连续性。道路景观的视觉连续性可以通过道路两侧的绿化、建筑布局、建筑风格、色彩及道路环境设施等的延续设计来实现。第二,时空上的连续性。城市道路记载着城市的演进,反映出某一特定城市地域的自然演进、文化演进和人类群体的进化。道路景观设计就是要将道路空间中各景观要素置于一个特定的时空连续体中加以组合和表达,充分反映这种演进和进化,并能为这种演进和进化做出积极的贡献。
7.2. 各类城市道路景观的设计思路
不同的道路在城市生活、生产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各有不同。笼统地研究城市道路景观问题是不太切合实际的。因此,我们需要将城市道路进行分类,以便研究得更深入。城市中的道路按活动主体可分为车行道路、人车混杂型道路及步行道路等类型。不同类型道路因使用方式与使用对象之间的差异,在景观设计上的侧重与手法的运用上也各不相同。
7.2.1.车行道路的景观设计
市区车行道路(快速路)受城市用地的限制,城市中的快速路常常表现为高架与立交的型式,其道路景观设计与一般道路极为不同。
7.2.2.道路形式的设计
由于快速路是在市区内,其高度、宽度、尺度设计应对城市传统景观加以充分考虑,以降低快速路对于传统景观及周边环境的割裂,尤其是要控制快速路的高度以避免对传统建筑立面所讲求的比例关系造成破坏,必要时可采用地面式或拉开与建筑高度的差距。
7.2.3.建筑形式的设计
建筑物的尺度应与快速路和谐,可采用双重尺度,建筑的上部恰恰是在快速路上运动的汽车中人的视觉范围内,因而只需设计色彩效果,而建筑的下部是慢速运动的行人视觉可及范围,可采用人的尺度进行设计。快速路形式单一,交叉口少,很容易形成单调而乏味的街景,因此地标建筑的设计就显得格外重要,它的视觉标志性可以成为道路景观的高潮,使枯燥的道路景观有节奏和兴奋点。
7.2.4.道路设施的设计
快速路上的道路设施包括快速路照明设施、标志广告牌、信息显示牌、护栏、隔音板等。这些设施的设计不应仅仅是道路功能的补充与完善,还要注重它的视觉效果上对快速路的美化与修饰功能,更要避免自身对景观的消极影响。
快速路的立交桥和匝道会产生大量的“失落空间”。这些空间为快速路的绿化设计带来了很大的契机。绿化铺作的几何构图配以相应的乔木、灌木栽植与快速路自身的线型交织在一起,会形成在大尺度上的景观的和谐。但也应该注意这种绿化不应仅仅是一种视觉需要,还应注意其可达性,使其成为人们游憩的场所。
7.3.人车混杂型道路景观设计
城市中人车混杂型道路又可分为交通性为主的道路与生活性为主的道路。
7.3.1.交通性为主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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