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和种类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招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提供工程数量,有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并结合拟建工程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方式。[5]可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一),(措施项目清单二),其他项目清单。
5.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该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附录规定,按照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四个统一要求进行编制。
5.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
(I)第一级编码(第一、二位):表示附录顺序码。如,附录A建筑工程为“01”;
(2)第二级编码(第三、四位原文请找腾讯752018766辣,文-论'文.网http://www.751com.cn ):表示专业工程顺序码。即,相应附录的分章顺序码。
(3)第三级编码(第五、辣位):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即,相应章内的分节顺序码。
(4)第四级编码(第七、八、九位):表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即,相应节内的项目顺序码。
(5)第五级编码(第十、十一、十二位):清单中对于前九位项目编码相同的不同项目,由清单编制人从001开始编码。
5.2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
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应根据拟建工程和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5 2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4 2 4.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范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5.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步骤
土建: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大门、特种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装饰: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
5.4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5.4.1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通用措施项目清单通常以“项”为单位列项,相应数量为“1”。专业措施项目清单也可以按“项”列项计算,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多种因素,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措施项目清单分为措施项目清单一和措施项目清单二。措施项目清单一内包含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和二次搬运,他的计价都取费率。
措施项目清单是指为完成拟建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不构成工程实体的有关费用,如安全文明施工费、脚手架搭拆费、砼模板支拆费等。措施项目费的项目计量单位为“项”,如脚手架的费用是按建筑面积计取。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1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多种因数,编制时力求全面。除工程本身因数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等。为此,《计价规则》提供了“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作为措施项目列项的参考。 “通用措施项目项目一览表”所列内容是指各专业工程(建筑、装饰、管道、电气等)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均可列的措施项目。附录中的“专业工程措施项目”中所列的内容,是指相应专业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均可列的措施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列项。[11]
在通用项目中:一是将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合并定义为“安全文明施工”;二是增加了冬雨季施工等;三是将施工排水与施工降水分列;四是将模板、脚手架分列到附录专业工程中。[12]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数太多,“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中不能一一列出,因情况不同,出现表中未列的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人可补充。补充项目应列在清单项目最后,并在“序号”栏中以“补”字表示。[11]
5.4.2 措施项目清单举例
措施项目清单(一)中安全施工:取费率为15%,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定额人工费×费率15%,为39758.82元。
措施项目清单(二)中有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用及模板安拆费其中:柱梁等模板安装、拆除,其计算按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5.5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10%计取。[7]
其它项目清单是指“两个清单”以外,该工程项目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项目。 规范仅提供四项内容作为列项的参考,其余不足部原文请找腾讯752018766辣,文-论'文.网http://www.751com.cn 分,编制人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其它项目清单由招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两部分组成。见表其它项目清单是指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和措施项目以外,该工程项目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项目。 规范仅提供四项内容作为列项的参考,其余不足部分,编制人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其它项目清单由招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两部分组成。[7]
暂列金额的概念: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暂列金额的性质:作为工程造价费用的组成部分计入工程造价,中标后虽然列入合同价格,但并不直接属投标人所有,而是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暂列金额的支付与否、支付额度以及用途,都必须通过工程师的批准。[15]
暂列金额的用途: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款额,如工程量清单的漏项、有误等引起工程量的增加;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其它原因引起的由业主承担的风险费用或索赔费用等。[12]
暂列金额是否列项由招标人自主确定。若列项应由清单编制人根据业主意图和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