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传统医学理念的阻碍。
在一项对该有谁来执行安乐死的调查中显示,大约77. 6%人认为该有专业人员来执行, [ 4 ]而现实是大多数医生都不愿意参与到这个过程中,这与西方一些国家,如荷兰,多达81%的全科医生均参与过执行安乐死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5 ]传统观念中认为医生的职业操守要求其要尽力挽救生命,而不是杀死生命。事实上,现代医学理念中,医者的使命更重要的是在于减轻病人的痛苦。医生有责任与家属一同努力减轻或最终解除处于不治之症的折磨中的患者的痛苦。
同时,在文持危重病人的生命的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医疗资源,这是对有限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也产生了少数富裕家庭奢侈医疗现象的出现。古代名医扁鹊就提出过“辣不治”的观念,其中就有提到出病人的病症已经不能救治了所以“不治”,就是在提倡节约医疗资源,将有限的资源的利用率发挥到最大。
3. 安乐死实施的法律障碍。
安乐死实施的法律后果也是阻碍安乐死实行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解释,实施安乐死仍然属于故意杀人,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只是因其目的和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而从医学的角度来说,安乐死是以使病人通过死亡来摆脱病痛折磨为目的的医疗行为,因此可以避免其违法性。要避免安乐死的违法性就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安乐死行为,但是安乐死立法还需要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北京松堂关怀医院院长李伟认为:安乐死是一个高尚的行为,它的合法化必须是在一个整体公民素质都良好的社会里,当整个民族对生命与死亡的理解和认识都达到一个层次,安乐死才能在一个安全、真实的情况下进行,而他认为现在的中国还不具备这样条件。[ 6 ]
四、结语。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许多传统的观念根深蒂固,安乐死的实行在中国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有走。死亡是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既然它不可避免,那么人也就应该有权利要求更加尊严的死去。
死亡作为一种自然规律不会因为人为的干预而改变。安乐死作为解除病人痛苦的一种手段其本身并没有错。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对人的死亡有正确的认识,能够坦然的接受死亡。我们应当积极寻求安乐死合法化,让安乐死能正确的,安全的服务于所有有需要的人。 [论*文*网]
参考文献: 毕业论文http://www.751com.cn/
[ 1 ] 何信钰, 郑名杰等。 安乐死与宗教[ EB /PL ].
[ 2 ] 何农,傅卫东。 浙江地区城镇居民安乐死认同度调查与分析[ J ].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09年9月。
[ 3 ] 石大璞,喻琳。 从典型案例及民意调查看安乐死在中国之现状[ J ].中国医学伦理学。 1995年第6期。
[ 4 ] 同[ 2 ].
[ 5 ] 杨素梅,李秋香。 不同人群对安乐死的认同态度调查分析[ J ].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01年第3期。
[ 6 ] 孙道萃。 安乐死———一种来自文化的解读[ EB /OL ].
[ 7 ] 张铭一译注。 论语全集[M ]. 海潮出版社。 2007年9月第一版。
[ 8 ] 饶尚宽译注。 老子。 中华书局[M ]. 2006年9月第1版。
[ 9 ] 孙通海泽注。 庄子。 中华书局[M ]. 2007年3月第1版。
[ 10 ] 刘自觉。 解析死亡———走入神秘幽暗的世界[M ].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2004年1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