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区域排水现状
1.5.1污水收集系统
在平沙镇排污工程实施以前,平沙镇污水排放现状基本为雨污合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大部分都是通过雨污合流管排到北排河和南排河汇至闸门进入大门口水道入海。2005年11月,平沙镇开始建设北排河截污工程,在北排河两岸分别建3.5Km的排污管截流两岸污水,实现雨污分流。截污管道管径为DN1200,截污管设计流量为2万m³/d,截流倍数为1.0。南排河两岸截流污水管服务范围包括琴石路以南、安基路以北、南排河上游起点至月光路的地区,截污管长约11Km(其中管径为DN600的4960m、管径为DN800的5810m、管径为DN1000的575m),旱季流量为1万m³/d,截流倍数为1.0。
1.5.2污水处理系统
平沙镇目前已建成水解酸化+微曝气接触气氧化+漫流湿地工艺的污水处理应急工程。该工艺为污水经提升泵房提升后,先由细格栅去除较小颗粒物,然后到水解酸化池进行预处理,经水解酸化处理后污水课生化性增强,在微曝气接触氧化池中进一步讲解,经微曝气处理后的污水通过配水系统均匀分配到漫流湿地入口,经湿地处理后排出。该人工湿地处理规模为2万m³/d,主要处理北排河截流的部分污水,设计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水域。
经过一年左右时间的运行,根据环保局监控数据显示,该应急工程处理后为谁无法达到原设计要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经初步分析,主要原因为部分企业未达标排放,从而致使应急工程进水水质中各项指标远高于原设计值,现有处理工艺无法满足处理要求。
1.6区域规划概况毕业论文
http://www.751com.cn/1.6.1珠海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中关于本工程服务区域内各组团职能定位及发展规模规划概述如下:
(1)金湾次中心城:城市副中心之一,包括新规划建设的金湾城区、红旗镇、小林镇等。其中红旗镇以“生产——生活”模式发展;金湾城区的规划职能以房地产业、教育、休闲娱乐项目、体育活动项目等为主,并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商贸中心区。人口规模14万人,用地规模16km2。
(2)平沙新城:规划职能以空港、高新产业、教育、交通枢纽和口岸为主。人口规模15万人,用地规模16 km2。
(3)港区新城:包括珠海港区和南水镇。珠海港区主要承担港口运输、化工等临海产业、尤其储运等职能;南水镇主要为生活——生产发展模式,并为港区提供生活配套服务。人口规模11万人,用地规模12 km2。
规划城市污水处理率:近期60%,中期70%,远期80%。
1.6.2珠海市污水工程系统规划
由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珠海市污水工程系统规划(2006~2020)》为珠海市污水系统建设的重要依据性文件。该规划中确定的主要设计参数如下表1-3:
(1)规划目标表1-3
目标 近期(2011年) 远期(2020年) 远景(2030年)
污水管网覆盖率 ≥85% 90% 95%
污水处理率 ≥85% 90% 95%
处理设施利用率 75% 90% 95%
污泥稳定减量化率 80% 90% 95%
(2)排水体制
珠海市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但在近期旧城镇还需采用截流式合流制,到远期随旧城改造逐步过渡为分流制。
(3)污水处理厂处理程度
污水排入南海近岸海域三类(3097-1997)(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
污水排入南海近岸海域二类(3097-1997)(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污水排入内河水系地表水三类(GB3838Ⅲ类),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一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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