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计建议不够成熟
有些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不强,导致提出的审计建议不够成熟。针对性不强是因为现有标准的审计报告中所表达的意见只有四种: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然而,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但是在实务中,审计所得出的结论是千差万别:被审计财务报告与既定标准之间的符合程度也是各不相同,审计人员付出的努力各不相同。如仅建议“控制各项消费性支出”、“加强对现金支出的管理”、“加强对票据管理”不妥,应从制度、管理层面建议如何“控制”、“加强”,如无有针对性的建议,可不提。
还有的审计建议无事实作根据,无证据作支撑,脱离客观事实,无法让被审计单位心服口服,降低了审计威信。可操作性不强是由于审计建议过于原则化,笼统化,缺乏可操作性, 使被审计单位无法得以落实。导致建议对象错误,在用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提审计建议的同时,还向被审计单位以外的部门单位提审计建议。
对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又并不充分,绝大多数投资者对审计意见的理解较差,审计意见对投资者的影响不明显。如将“不得乱收费”、“不得私设小金库”、“应予调账”、“不得私存私放资金”、“及时补缴税金”等处理措施作为审计建议;有的将审计处理意见在“审计建议”中反映。根据《审计法》 和审计准则的规定,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应运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 并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审计机关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 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三)审计评价不够专业
审计评价在用词上把握不好,存在着用词不恰当的问题。如有的单位存在一定的违纪违规问题,甚至是比较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但在审计评价时往往顾及被审计单位的“脸面”,或者迁就被审计单位,以图审计决定能够较快较好地落实,随将:基本真实、基本合法、基本健全,夸大为:真实、合法、健全。还有的审计评价在对某些重大问题发表肯定意见时,风险防范意识差,不用任何前缀词加以限制,语言表达过于绝对。如有的审计评价为:通过审计,某单位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通过审计,某单位无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审计,某个人清正廉洁,无任何经济问题。在目前法制尚不健全、被审单位和个人守法意识不强、经济业务活动错综复杂而审计受到诸多客观条件限制的审计环境下,审计从范围、深度、广度上,都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因此这类评价存在着巨大的审计风险。本文来自辣.文~论^文·网原文请找腾讯324.9114
注册会计师在对中小型企业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可能会故意高报告重要性水平以逃避责任;而用户也可能会因为报告的重要性水平与自己的预期差别太大而对审计报告失去信心,反而不利于审计沟通和审计职业的发展。发表审计评价意见时没有充分运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未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审计报告不能有效正确的告诉用户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是否遵循了既定的标准,或对于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