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可看出, 横轴下方从左向右是政府供给优先序的先后关系, 相对应的横轴上方从左向右是政府供给程度的高低不同;左边纵轴从下至上是农民体育需求偏好的强弱程度,相对应的右边纵轴从下至上是农民体育需求层次的高低顺序。在方格结构中,从左向右依次递减的分别是,基本性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类、发展性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类和多样性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类。所谓“基本性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类”即《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的体育服务国家基本标准,所保障农民群体的最低标准, 且属于我国多数农村地区已达到的标准;“发展性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类”即在基础性之上,对于农民需求、层级相对较高的体育公共服务,不再仅限于“一块篮球场和几个乒乓球台”的基本设施。如:农村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站、农村体育体质监测站等;“多样性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类”则是在发展性基础之上,能够提高农民体育精神追求及健康的生活品质。如: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开展等。目前,就政府“供”与农民“需”的方面来看,明显存在供非所需、供需失衡的状况,究其原因可能有以下两方面。首先,主要问题出在“自上而下”的事权、财权行政管理体制。上游给的并非下游所需的,致使农民体育需求偏好的多样性得不到政府供给的有效满足,政府供给力度更为突出的往往体现在人们看得见的地方,也就是所谓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却忽视了农民内在的需求利益。其次,对于农民需求表达受阻是迟来已久的问题。既然要选择“自下而上”的机制,那么疏通农民需求表达的对话渠道, 将农民的诉求转化成为科学化的决策方案并落实到具体之上, 才可谓在农民体育需求与政府供给的关系画上一个等号。由此可见,供需失衡颠倒的病根源自于“自上而下”的运行机制。为此,以“自下而上”的机制保供需平衡是破解我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非所需、供需分离的有效手段。
3. 3 借“满意度”的标准衡量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公众满意度的分析和评议, 对其管理过程中的投入产出反映出的绩效进行评定和划分等级[8]。对于公众而言,满意程度则是政府绩效考核评价的题中之义。早在2013 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刘鹏局长提到要“真情服务群众需要,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9]。公众的满意程度是反映政府工作实效最有力的评价指标之一。当前我国公共服务建设仍以政府为主导,尤其在公共服务不均衡的城乡之间,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必须依靠政府的大力扶持,营造一种“政府搭台,政府唱戏”的局面。为此,政府在大力推动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建设的过程中,亟需借鉴农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其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照系,以期客观评价政府所发挥的实际效能。令人失望的是,笔者在实地调查过程中不断发现,以乡(镇)政府职能为重要抓手的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中, 将农民满意程度作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评估标准, 纳入当地政府本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还未曾见到。笔者在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主管乡(镇)文体领导干部的谈话过程中应验了上述的内容。下面为访谈片段二:
某领导: 现在上面考核我们主要就是看GDP 的增长,这方面我们压力也很大。
笔者:在体育服务的绩效考核中,有参照乡民满意程度做相应的标准吗?
某领导:这倒是没有,如果乡民有不满意的情况可以直接上信访办。
综上所述,某乡镇领导对于当前大环境下以GDP 论英雄的绩效考核办法略显无奈, 但究其农民群体是否对当前体育公共服务的质量满意,却显得谋略不足且办法不多。因此,借鉴农民群体“满意度” 的来考核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势在必行。同时在政府绩效考核的过程中,农民群体也要树立公民的评价意识,增加行使公民权利的选择,以此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4 加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丰富农民体育文化需求内涵
4. 1 加大实证调研,助力科学化的行政决策
首先,科学化的行政决策必须以客观的事实为信息,而实证调研是获取客观事实信息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以丰富农民体育文化需求为前提的公共服务,地方政府必须加大农民体育需求的实证调研,通过对当地农民体育的不同爱好、需求结构及特征的实际了解,为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做出相符合地方需求和发展的行政决策。其次,要保障科学化的行政决策,需运用正确方法和手段进行实证调研。在对农民体育需求的实证调研中,尽量融入调研对象的生活之中,采取“同吃同住同生活”的方法,将农民的诉求和利益视为行政决策的导向。总之,在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决策过程中,必须清楚的认识客观事实的重要作用。通过实证调研的结果发现其问题,将农民体育需求作为平衡各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并以此助力科学化的行政决策。
4. 2 深化体制改革,促进供需均衡发展
均衡发展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建设,必须以优化的供给模式和深化的运行体制为突破口。事实上,由于对我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所投入的回报难以瞬间看到成效由于弱影响力、非回报性等现实因素的存在,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不愿对其进行大手笔的投入和改革,从而形成政府投入的和公众需求产生极大偏差。为化解供需不均的现状,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必须下大功夫,一方面要具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将事权和财权进行下移,用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机制促进政府供给的“准度”和“强度”,例如:定期派专人组织收集农民体育活动的需求和建议;政府体育部门组织不同形式的体育活动宣传周或讲座,让农民群体通过科学的活动进行锻炼等。另一方面要保障农民需求表达机制的通顺无阻,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疏通其阻碍不仅是解决社会民生工程的一件大事,更是促进农民群体对政府的认同感。尤其在促进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的过程中,重视信访工作的开展力度、加强领导干部下基层的实践活动无疑为深化体制改革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4. 3 提高农民满意度,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当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绩效考核机制的完善应当借鉴满意度的为主要指标,避免政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打造农民群体“看的着,用不上”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不可否认,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出发点不能脱离农民的实际,最终的落脚点也是为了农民的实践。要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农民群体的满意度必须完善其考核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服务的理念。笔者认为,既然需完善绩效考核的机制,需根据不同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具体情况制定适宜的考核机制,将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农民满意度纳入总体考核的之中,并可作为地区发展水平的参考依据和领导干部政绩任免的评判标准。此外,个别有能力的乡(镇)政府可以通过多元化的手段提供多样化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产品, 以此提升农民满意程度。例如:调动企业、个人及社会组织的力量进行赞助,对其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和器材的投入采取“需要什么,投资什么”的形式,促进农民体育满意度的高涨。
5 结语
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总结到“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 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10]。毫不夸张地说,农民需求问题乃当前及今后我国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重点及难点,同样以农民需求为导向构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则是这一重难点上的薄弱环节。因此,要彻底满足农民需求来建设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绝非一朝一夕之事, 须与政府的智囊决策和社会的和谐助力同步推进, 避免急功近利的做法才能为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