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官方担保产品的基本情况与实例分析
一、研究概述
通过对相关材料的整理和思考,各方对中国信保公司发展的建议主要包括:设计满足债券融资业务需求的中长期险产品;做好企业信用评级;积极开展担保业务,填补市场资源的缺失,不断扩大市场影响与份额;可以参照国际多边担保机构“MIGA”的做法,为债券提供保险支持,提高债券的信用等级,解决项目资金来源问题,或可通过权限的争取,参照西方个别 ECA 机构的做法,由公司发债融资,降低银行资产核算中的风险转换因子、现金流失比例或 RSF 因子;依托公司在信用风险评估、信用风险管理和风险保障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为外经贸企业提供信用评级、信用保险等不同领域的金融服务,形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产品组合优势,促进信用评级业务与保险业务协同发展,在出口企业转型升级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这些建议一致认为公司应设计满足债券融资业务需求的中长期险产品,以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融资需要及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信保服务的最终客户是企业,在中长期领域,公司可为企业客户提供的服务包括保障收汇安全的保险产品;另一方面,公司的某些担保产品也可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融资需求。目前,企业的融资需求最为迫切,资金链的安全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企业通过在资本市场上直接发债可以有效地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仍在进一步完善的过程中,中国信保公司尚没有证券化担保产品,或许欧美等发达国家成熟的债券市场以及出口信用机构的相关担保产品能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启发。
要想更好地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首先要熟知企业主流的融资模式。国际上比较典型的企业融资模式有英美模式、日本模式、德国模式。英美融资模式拥有发达的企业债券市场,日本融资模式下,银行在企业外源融资中居于主导地位,而企业债券市场相对不发达,德国融资模式由于实行全能银行制度,银行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于一体,因而在德国融资模式下企业债券融资最不发达。因此,本研究拟考察有代表性国家的官方出口信用机构以更好地研究证券化担保产品,重点研究对象包括美国(美国进出口银行、OPIC)、日本(Nexi)、德国(裕利安怡)。需要说明的是,在手资料未显示日本 Nexi 提供担保服务,因此本研究最终只考察了美国和德国的证券化担保产品,本文重点介绍德国裕利安怡公司推出的相关产品。
二、德国官方担保产品的基本情况
1、德国赫尔梅斯公司提供的担保产品
为使本国企业在出口贸易中规避和降低可能遭遇的因政治或经济方面因素所造成的支付风险,德国推出了“赫尔梅斯出口信用保险”,实质上就是德国联邦政府委托Euler Hermes 为德国企业提供国家出口信用风险担保,主要适用于对所谓高风险国家的出口。它伴随德国出口企业近 60 年,为其开拓海外市场保驾护航。根据 2013 年德国赫尔梅斯年报,其共提供 16 种担保产品,具体如下:买方信贷担保;快速买方信贷担保;合同结合担保;建筑工程担保;承兑担保;服务业出口信贷担保;框架协议信用担保;KfW 再融资计划;租赁担保;生产风险担保;循环买方信贷担保;循环卖方信贷担保;证券化担保;卖方信贷担保;出口总担保;快速出口总担保。
以上是德国赫尔梅斯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担保,其性质、内容、期限、对象、费用等都各有不同。除赫尔梅斯出口信用保险外,德国也有私人机构提供类似保险,但收费要比政府担保高。此外,德国就自身一些优势产业---如可再生能源产业,推出了出口信用保险,以促进可再生能源设备、技术和服务出口。德国联邦经济部通过德国能源署(Dena)提供此类信贷和担保服务。
2、担保费用
申请出口风险担保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手续费和信用保险费。手续费多少根据承保金额确定,提交申请时就要交纳申请费,承保延期超过一年还得支付延期费。签发担保文书也要收取签发费,但不用缴税。
保险费率主要依据买方国家所处“风险级别”确定,分“0”级到“7”级,0 级风险最小,酬金最低;7 级风险最大,保险费相应最高(比如德国将中国的风险级别定为 2 级)。保险费多少还依承保金额、支付条件(业务期限)、买方状况(国家担保还是私人担保)以及自我承担比例来确定。
3、损失分摊比例
任何承保个案中,如有损失发生,投保企业都应承担损失的一定比例。单一担保和循环担保中,针对政治风险投保方应承担比例为 5%,针对经济风险和不支付风险的比例为 15%.出口总担保中,针对政治风险比例为 5%,经济风险比例为 10%.快速出口总担保中,一般都是 10%.金融信贷担保中,针对所有风险的比例都是 5%.生产风险担保中,针对所有风险比例都是 5%.
4、出口信用担保的新变化
生产风险担保保费降低;企业损失分摊比例降低;快速出口总担保具有更多灵活性;出口希腊的短期业务豁免期延长。
5、担保产品结构情况
按照担保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中长期担保业务,划分界限为一年。2013 年德国短期担保业务占总担保业务的 54%,营业额为 151 亿欧元,主要分布在俄罗斯和巴西,其中出口总担保占到 78.7%;中长期担保业务占总担保业务的 45.7%,营业额为 120 亿欧元,主要分布在土耳其、印度、俄罗斯、希腊、越南,其中买方信贷占到 62%.
按照行业属性划分,2013 年航空业担保业务规模最大,为 34.93 亿欧元,其次是制造业(24.32 亿欧元)和能源产业(22.23 亿欧元),船舶行业紧随其后,担保业务规模是19.37 亿欧元,比上年(42.06 亿欧元)有剧烈减少。具体数据详见表 1.
按照产品是否具有融资属性划分,除了合同结合担保、建筑工程担保、承兑担保、生产风险担保属于非融资类担保业务,其余均有一定的融资功能,属于融资类担保业务。值得说明的是,德国某些担保产品结构类似于我国信保公司的保险产品,如买方信贷担保类似于中国信保的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均是为了防范金融机构的海外收汇风险。证券化担保是德国推出的新产品,也是中国信保未曾尝试的领域,与传统出口信贷相比,证券担保使得资金来源更加多元,融资价格更具竞争力。
三、德国赫尔梅斯证券化担保产品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银行资本缩水,企业在以竞争力价格获得长期融资方面存在困难,特别是美元融资。此外,《巴塞尔协议Ⅲ》规定了更高水平的资本充足率,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中长期融资变得更加困难。德国赫尔梅斯推出并改良了证券化担保产品,旨在为基础设施及大型投资项目获得中长期融资提供便利。证券化担保可增加买方信贷担保项下债务的信用评级,向买方提供贷款的银行可以优惠条件在资本市场上再融资。
1、第一种产品:证券化担保
2011 年 7 月 1 日起,德国政府可提供对投资者和金融家更具吸引力的改进版证券化担保产品,这些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再融资资金提供者可享有独立的合法索赔权;二是证券化担保下的索赔有具体说明;三是买方信贷的一般条款和条件外无附加条件;四是由法律不完善引起的买方信贷的索赔可能存在,但不影响证券化担保的有效性。
五是对投保人进行赔偿的规定更加具体。
总的来说,证券化担保是为了方便银行通过特殊目的公司以及抵押贷款银行在资本市场上以优惠价格获得再融资以满足联邦政府买方信贷项下的资金需求。需要说明的是,证券化担保与买方信贷担保配套使用,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与空客担保配套使用。从受益人的角度来看,它能够实现风险的全面覆盖。买方信贷担保的条款和条件仍适用于德国政府以及贷款银行。具体产品情况详见表 2.
保费是一次性收取的,若签约后出现买方信用或者国家风险的剧烈变动,可能会加收保费。保费具体如下:5 年期,0.0540%;6 年期,0.0603%;7 年期,0.0667%;8 年期,0.0730%.若此担保与买方信贷担保同时签约,则不收取手续费;若此担保在买方信贷担保之后申请,则会收取相应的手续费。通常,授信额在 500 万欧元以下的收取 500 欧元手续费;授信额在 500 万欧元以上的收取 1000 欧元手续费。
2、第二种产品:KfW 再融资计划下的证券化担保截止到 2015 年底,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将代表联邦经济部为鼓励德国出口而提供长期再融资计划。这一计划与赫尔梅斯的买方信贷担保、空客担保以及证券化担保配套使用。
此证券化担保产品为银行参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再融资计划提供了可能。由于这一再融资计划可被德国出口商使用至 2015 年底,它有助于创造国际公平竞争环境。有关产品说明详见表 3.
四、结语
本文重点研究了德国裕利安怡旗下的赫尔梅斯担保产品,其产品种类丰富,共能提供 16 种担保产品,有的担保产品类似于中国信保的出口信贷保险产品,有的担保产品属于非融资类担保业务。这些担保产品可为我国促进对外贸易、增加金融支持走出去手段提供重要参考。为适应当今金融形势,更好地满足企业中长期资金需求,德国赫尔梅斯公司推出了改进版的证券化担保产品,它与买方信贷担保或空客担保配套使用,使得企业融资更具便利性,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深入研究此类产品,可为政策性保险业务拓展提供更好的思路。
【参考文献】
[1] 严启发:官方出口信用机构国际比较[J].中国金融,2005(19)。http://www.751com.cn/
[2] 刘芳:控险融资 信保给力[J].中国外汇,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