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短期自由刑的利弊与存废
短期自由刑本身所体现的平等、公平、博爱、人道主义与刑事古典学派所体现的罪行相适应、反对重刑主义、刑罚人道思想相符合,使得短期自由刑在刑罚体系占据了中心地位,并成为罪行相适应的一个有利刑种。但时至19世纪中期,实证学派的产生,出现了与刑事古典学派相抗衡的主观主义刑法思想,对短期自由刑存在的社会价值产生了深度怀疑。从此,对于短期自由刑的利弊分析与存废之争就再也没有间断过。
(一)短期自由刑的利弊分析
1.短期自由刑的优点
纵观各国刑法学者对短期自由刑存在的弊端与批判不曾间断,但是各国刑法典并没有因此而废除掉,究其原因,短期自由刑主要有以下三个优点:(1)短期自由刑,有利于社会公平、公正理念的良好体现。针对犯罪人的具体犯罪行为进行区别对待,而不是简单的同一罪同看待。通过犯罪人的罪行不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不一、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同而应该进行区别看待,所处的刑罚也应该与犯罪人的罪行轻重相适应,重罪重罚,轻罪轻罚,而短期自由刑有利于实现我国在和谐社会下倡导的社会公平、公正理念。(2)短期自由刑比限制自由刑具有更好地威慑力。短期自由刑也就是剥夺自由刑,这对于初犯者、偶犯者、过失犯人具有很好的威慑作用,使得他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和刑罚本身所存在的威慑力,有利于避免他们再次走上犯罪这条不归路。(3)短期自由刑,与财产刑是不一样的,它在不分犯罪人是贫穷还是富有,符合我国和谐社会所提倡的社会公平的理念,避免刑罚不公平的存在。(4)短期自由刑是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刑,从这点出发来与作为财产刑的罚金刑进行比较,短期自由刑会给受刑者带来更大的的痛苦,更好的体现刑罚的威慑力度,并把刑罚的现实意义表现了出来。本文来自辣)文^论(文/网,
毕业论文 www.751com.cn 加7位QQ324-9114找源文(5)从预防犯罪的观点来看,短期自由刑具有存在的必要性而不能将其废除掉,因为暂时还没有找到更好的方法来替代它。
2.短期自由刑的弊端
如上所述的是短期自由刑存在的优点,但是时至19世纪后半期实证主义的产生,对短期自由刑的社会价值产生了深度怀疑,至此,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中外学者对此出现了诸多论述,其弊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难以实现刑罚目的要求。从我国刑法立法上看,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对于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短期自由刑的刑期本来就比较短,使得一些犯罪人被判后,所剩的刑期无几,执行机关很难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去教育和改造犯罪人,使他们不再犯罪。因此,刑罚的目的没有得到实现。(2)短期自由刑容易使犯罪人再次走上犯罪道路。适用短期自由刑的,多为轻度犯罪者,这些人会有一定的羞愧心理,能够意识到自身所犯下的罪过。但是他们一旦被贴上罪犯的标签,自尊心就会受到沉重的打击,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难以回归社会重新回到原来的那个状态,并会对罪犯的家庭带来不利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共同影响,会使罪犯难以很好的接受正面教育,反而会更容易重新走上犯罪道路。(3)短期自由刑容易使罪犯受到监狱环境和文化恶习的影响,得到交叉感染和深度感染。短期自由犯本身多为一些初犯或者偶犯,而在现实中经常出现执行机构将短期自由犯与长期自由犯混合关押的现象发生,使得这些本来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短刑犯没有达到改造目的,而是更容易掌握犯罪技巧、加强犯罪意识、增大人身危险性等。(4)短期自由刑的执行需要花费一定的社会支出,以做到对短期犯的严密关押、改造作用和教育作用,在狱中对短期犯有组织地进行劳动是难以得到实现的,且在西方国家,对作为短期犯来说,一般都不会被强制劳动,以此看来,被执行的短期自由刑犯不但不能给社会创造出财富,反而会给社会造成巨大的支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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