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义为先——《论语》处世得失标准对当下义利观的启迪
人们生活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离不开利益关系的。《论语》中提出要实现人际关系的和睦就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与利的关系,并把它作为提升个人道德品质的关键。“义”作为义利取舍的道德标准,在当今的处世思想中仍具有重要的地位。
(一)义以为质
《论语》中曾用“义”来区别君子与小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君子是《论语》塑造的一个理想化的道德人格形象,从《论语》中可看出,君子不仅要有“仁”的道德情操,还要有“义”的道德品质。
“义以为上,把义放在第一位,是孔子所讲做人的道理的总的原则。”[8] 为人处世,安身立命不能一味地满足自身的私欲,而要多从“义”的角度出发。“义”作为制约和规范人们行为的一种道德界限,就成了为人处世和与人交际时的利益取舍的标准。在为人处世上,人们要把“义”作为根本,“义以为上”,本文来自辣*文-论'文&网,毕业论文 www.751com.cn不能做违背“义”的事。也就是说面对义利取舍时要把“义”放在首位,把“义”作为人的根本价值取向,在行事之前都要先想想是否符合义利的取舍标准,然后再去做。在每年的感动中国人物评选中,总是能涌现出许多把“义”作为人生要义的平凡人物,他们把个人的物质利益和生命置之度外,展现出了超出个人私欲之上的“义”之人生信条。
现在,人们也常常思考现在的社会是不是道德沦丧,社会风气败坏,对利益的追求大过了对自身道德的要求?重拾《论语》中的经典论述,面对利益,要想一想“义”的道德界限,然后再去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而“义”的道德界限并不是要求放弃对利益的获取,而是要求大家要取之有道,不是昧着良心,泯灭天性的去追求。
虽然《论语》认为“人的行为必须合乎当然的准则,即依义而行,而不应顾念一己的私利。”[9]但是也并没有主张放弃“利”,《论语》对合理的物质利益的取得是持肯定态度的。“利”是人们在社会中生存的物质基础,缺少了利益的支持,就无法满足生存的需要,又怎能去做其他呢?虽然现代社会倡导对精神道德的追求,但是也并不是让人们放弃对利益的追寻。劳心费力的去做一件事就是为了寻求回报。如果不是为了有所取得,所做的一切又都是为了什么呢?只不过是人们在做一件事时,所奉行的最终目的不同罢了,有可能是物质的,也有可能是精神的。但是,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不能让利益蒙蔽了双眼,应该坚守一定的道德底线,而“义”就是这个应该坚守的底线。“最美女教师”——张丽莉,舍己救人,以自己年轻的身躯守护了学生们的安全,她在危难时刻,心中充满的是对学生安全的关心,不计个人得失,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显示出了对“一己之利”的淡然以及对“义”的彰显。人们在做每一件事的时候,也许都会在心中评估会从中获得多少利益,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失去“义不容辞”与“仗义相助”的热情。尤其是当公义和个人私利相矛盾的时候,就更要“以义制利”,即把“义”放在“利”之前,用“义”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身的行为。而无论在任何时候,在处理社会关系的过程中,“义”始终是一个人为人处世必不可少的品质与必须要坚守的道德底线。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