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工商所网格化监管模式
实现“属地监管,责任到人,强化效能,依法行政”,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创新监管模式,实现有效监管的重要途径。
将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的网格化监管模式,以工商所为实施主体,将所辖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将所有市场主体按毕业论文http://www.751com.cn 地理位置固定到相应的网格,明确网格监管的内容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使工商职能在辖区范围内得到全面落实。
网格化是一种极其严密的运作模式,需要摸清底数;不仅把“网”撒得大,还要撒得全、撒得严;要分组划片,以地域方位为经纬,设组置人;由大及小,由宏观到微观,由粗到细,由模糊到具体;每一个组长或组员都有二、三个网格。使“格”和人的位置都十分明确。由所长到组长到组员,建立了三级管理、逐级负责、信息回馈、畅通循环的信息渠道。
每一级的权限、每一级的范围,每一级的资料信息、每一级反馈渠道都设立得非常清晰,既不能推诿延宕,也不能越级处理,完成了“各司其职”的级格确定。然后,再根据每个人的岗位设立责任条款、权限。网格化的责任是:对自己“网格”内的各类主体、底数清、情况明,全面负责“网格”内日常监管巡查。
在强调网格化监管的同时,并要忽视服务的功能,而是把服务的功能有机地、制度化地纳入在监管中,作为年终考核硬件指标,使监管与服务做到了科学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