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最低工资标准
2011年3月1日起,广州市(不含增城、从化、花都、番禺、南沙)最低工资上调至1300元/月,其他省市也相继上调最低工资,虽然沿海各省市的最低工资数额相差不多,但是包含事项却不尽相同。
何为最低工资?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该规定将最低工资定义为: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同时规定了正常劳动的含义: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根据此定义,最低工资由三大特点:第一,最低工资数额是由政府制定并发布的;第二,最低工资是强制性的,劳资双方必须遵守,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数额;第三,最低工资具有管辖区域内的普适性,譬如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数额,凡是广州市辖区内的企业均适用。
最低工资如何计算?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计算最低工资时,应剔除以下各项:(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目前各地在计算最低工资,均将第(一)、(二)予以剔除,对第(三)项执行不一,具体存在是否剔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应承担部分。
根据《转发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2004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穗劳社工〔2004〕4号规定,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数额包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但不包括职工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同时企业免费提供的住宿、用餐等福利待遇也排除在外。烟台市计算最低工资数额时,将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予以剔除。上海市也将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剔除。(见沪人社综发(2010)21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否应予以剔除?
从《最低工资规定》的立法目的分析,国家设立最低工资的目的是保障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如果理解基本生活呢毕业论文http://www.751com.cn/ ?一个人活着,不管是否工作,都需要吃穿住行,因而基本生活可以理解为吃穿住行。在分析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住房公积金定性为长期住房储蓄,并且用途仅限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因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不是保障基本生活的,而是保障生活可能面临的风险的,计算最低工资时应予以剔除。此外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只能在条件成就时才能使用,并且不能提现。譬如劳动者不能用医保卡购买柴米油盐酱醋。
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类似补贴是否应予以剔除。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应予以剔除,这里并未对福利待遇予以界定,而是交由其他法规规定,从而解决衔接问题。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同时该通知明确,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因此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在计算最低工资数额时不应剔除。
哪些福利待遇在计算最低工资时可以剔除呢?
按照《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五项:(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
为避免各省市之间的分歧,以及用人单位采取降低福利待遇以补足最低工资的做法,建议国家出台统一的规定,将之前规定的漏洞予以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