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开始实施,不同地区养老保险可以转移续接的政策,并特别指出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问题,农民工在原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可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但是这一政策只是涉及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不同地区的转移续接,并没有触及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不同类别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问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缴纳年数能否叠加;原先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后,如何转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城镇就业参保不足十五年的农民工返乡后如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等,这一系列问题都说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
(3)企业参保积极性低,实际欠缴情况较严重
按照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费平均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8%。据测算,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将增加其经营总成本约2~3%1。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经营风险较大,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沉重,只能文持低成本竞争和保持微利状态,企业参保缴费率过高,直接影响到企业参保的积极性。所以,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费欠缴情况严重,已经成为企业劳动关系的基本现状,使社会保险制度对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生活的避险保障功能也大为削弱。
(4)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文权能力差
部分农民工没有意识到参加社会保险是他们的权利,没有深刻的认识社会保险能够为农民工带来的生活保障。农民工在没有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往往只重视眼前的利益,只要能够按时发工资,上不上保险都可以。然而一旦遭遇突发事件,农民工就没有办法文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
(5)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法律仍不完善
经过近30年的改革、探索和实践,深圳市利用拥有特区立法权的优势,先行先试,建立了不仅覆盖户籍人口而且覆盖农民工的完善的企业社会保险体系,其中包括有社会保险的三大主要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但是对于有关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险种仍存在缺陷,这也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全面的保障。然而农民工有望在2011年7月1日起享受到《社会保险法》所带来社会保障。
3.2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缺失的原因分析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形态转型任务尚未完成,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短期内难以被彻底打破,现行的城乡行政管理体制和户籍制度,成为阻止农民工自由合理有序流动的制度性障碍,社会经济和劳动关系立法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深层次矛盾客观存在,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险状况乃至整个社会保障水平难以令人满意。原文请找腾讯32491.14辣,文~论'文.网
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不完善,虽然政府一直致力于逐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并逐步解决城镇和农村不同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但由于农民工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国家的制度不健全等等原因,使得我国社会保险在向农民工覆盖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
二是农民工流动性大、就业稳定性差。他们受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经常根据行业情况和自身经济、体力等实际情况更换毕业论文
http://www.751com.cn/ 工作岗位。另外,由于农民工多数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缺乏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农民工的用工期限得不到保障,与雇佣单位的劳动关系可能随时终。从农民工角度看,其流动性大、就业稳定性差及部分农民工急需这小额的退保费,另外制度缺陷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导致了目前“退保潮”问题。
三是农民工收入较低,保险意识薄弱。农民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属于社会低收人阶 层,大部分农民工月工资收入仅略高于法定最低工资水平,而即使是这样的一份低收入的工作还存在着巨大的不稳定性。因此,对农民工而言,他们往往更偏重于现实收入,对潜在的各种风险存在侥幸心理,不愿意从原本已经较低的工资中挤出资金来参加社会保险。
四是农民工本来就是一个弱势群体,其弱势主要表现在非农业技能弱及综合素质低。从整个群体来看,由于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和享有教育质量不及城镇职工,主观上因其家庭经济条件差,客观上因国家对其投入不足,造成其与城镇职工相比有先天不足。
见图3-1可以知道,在203位农民工中只有不到6%的农民工是在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可见农民工的大都是在大专以下的学历,其中初中和高中的学历要多一些,由此可以了解到农民工在工作的起跑线上就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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