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采用层层递进的方式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制度背景进行分析,首先阐述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稍作分析之后具体对其融资难的制度背景进行探讨,主要分为四个方面:法规政策支持体系、税收政策、信用担保体系以及金融制度。
四者对制度障碍描述并不全面,但却有一定的代表性;法律法规体系是一切市场经济行为的准绳,是税收政策、信用担保体系和金融制度健康运行的保证,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壮大将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进程,间接改善中小企业自身质量、净化市场环境,则为金融制度的实施减轻监管压力。并且,国家法规政策支持体系与税收政策,金融制度与信用担保体系都是密不可分的,前者均从概念范围上来看包含了后者;分开分析的原因是税收政策对于企业而言关系到税负的轻重,是否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而信用担保体系是金融体系中比较特殊的一类,与银行相比,政府不会为其风险埋单,完全的自负盈亏。它们四者相辅相成,是一个整体,共同发挥作用为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解围,本文分析的制度障碍四方面与中小企业融资的关系可以用下图表示:
图2.1 中小企业融资与其制度背景之间的关系
图中也可以看出,四者共同作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反过来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不断发现的问题亦可促使四者的完善,并且,中小企业企业融资困境的解决有助于中小企业自身素质的发展,此举可以保障政策的执行,降低担保机构的代偿风险,更有利于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的发展。
四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制度背景分析
前面一节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现状目的是为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有一个大致了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在于缺乏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因此,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必须在融资制度上进行深度变革。本文侧重其融资的制度背景,分别从国家的法规、政策支持体系、信用担保体系、金融制度三个方面入手,分析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障碍。汽车密封计划和溢流阀英文文献和翻译
(一)中小企业融资与国家的法规、政策支持体系
我们都知道完善的政策体系是解决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条件。我国政府也制定一系列完整的公共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发展政策和法律法规,目的是为小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法规政策环境。但是完美政策制定注定伴随完美的政策漏洞,而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漏洞,有时就会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致命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本文来自辣.文'论-文·网原文请找腾讯324.9114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和调整担保行为的基本法律,旨在“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有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其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将其能够受益的财产权移交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以实际占有的质权进行清偿;定金,是一方当事人根据约定给付对方一定的金额以担保债权的实现;留置不适用于借款合同,不作赘述。车载电池防水保护系统设计+ECU电控系统
但《担保法》的担保种类仍不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企业抵押、财团抵押等集合(或浮动)担保[ ]未能引入中国的担保制度;操作实务上已经出现了集合担保的需要,但由于制度缺陷使民事行为主体双方只能签订一个由企业的不动产、机器设备等动产、企业股权等组成的集合担保合同,按照其中不动产、动产、权利的不同分别在三个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不仅费时费力,而且不具有整体性的担保功能。这表明我国担保制度与现代世界担保制度发展水平有一定差距,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