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交往行为理论分析隐喻的英汉翻译
摘要:本文利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重释翻译学的理解观,并借此说明在翻译实践这一特殊形式的跨文化交际中如何有效地解读隐喻。
关键词:交往行为理论;隐喻理解;翻译
1.引言
隐喻翻译是一项以语言为载体的跨文化交际活动,也是将一种语言所承载的信息传递到另一种语言中去的主体间性交往行为。对于主体间性交往行为的研究,德国后现代哲学家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 Theory of Communication Action)为人们开启了一扇新的窗户。该理论是在取舍抑扬不同哲学思想观点的基础上创立的一个复杂的、多层面的“理性联盟系统”,它以“理解”为核心,语言为基础,融社会批判理论、普通语用学、社会进化理论为统一构架。
2.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下的翻译学理解观 http://www.751com.cn
2.1翻译学研究的新出路—交拄行为理论。翻译学研究从传统的语义学阶段到结构主义语言学阶段,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传人我国的解构主义阶段,经历了漫长的历程。
传统的语义学范式的翻译,受到古典主义知识论的影响,认为“人是万物之灵”,对客体的理解完全依赖于译者的主观感受,强调译者的悟性与灵感,讲求“神似”和“化境”,推祟所谓的神来之笔。由于它过分地强调译者的主观能动性,使得翻译这一跨文化交际活动变成了一种神秘的实践。
20世纪80年代,我国结构主义语言学掀起了翻译学研究的新高潮。人们开始关注文本,尝试运用语言学的分析方法代替直觉感受,认为在纷繁复杂的言语现象背后隐藏着一种普遍性和规律性的东西,只要掌握了它就可以表达一切,使得翻译变成简单化的机械性操作,即用目标语言的语义一句法规则把存储在源语言的语义一句法规则中的思文内容编写进去。
显然这种工具性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过分强调作为客体的语言的规律作用,随之便受到了解构主义思潮的猛烈抨击。解构主义给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文方式。它打破了结构,解构了系统,使一元规定走向多元化局面,把翻译从语言逻名斯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但它毕竟又一次将翻译推向非理性,过分张扬主体意识,使释义变成了一种无限延宕的活动,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交往似乎变得不可能。
如何克服这种思想观念的偏狭,进行有效的以语言为媒介的跨文化交际活动呢?笔者认为,借助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可为翻译学研究找到一条理性的新路。
2. 2翻译学理解观的重释。一位法国译者说过:“翻译就是理解和使人理解”。理解是翻译大厦的基石,是翻译过程的第一步,没有一个好的理解,翻译寸步难行。当我们认为交往行为理论为翻译研究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时,就有必要对理解观进行重释。
哈贝马斯认为社会交往以语言为媒介,语言交流必须互相理解,否则谈不上有效交往。交往行为中的语言,即言语,是可以进行规范分析的。每个言语行为都具有施行和陈述的双重结构。施行性部分作为主语句,处于主体间的交际层;而陈述性部分作为副语句,处于主体间的表内容层。施行性部分在一个言语行为中起决定作用,因为它限制了言语者和听者的关系,同时也规约了陈述内容的意义。这两个结构在言语行为中是相互依存的。有时言说者也许会强调其中的一部分,但并不意味着否定另外一部分,只是让它暂时退居次要的位置而已。比如,“我手机没电了”一语,看上去似乎仅仅陈述了手机电池已耗尽这一事实,但实际上它隐含着多种行为意义;①因为手机没电,所以我刚才没接你的电话;②我必须马上充电;③我不会带手机而带小灵通,所以有事请打我的小灵通。这就是隐性的施行性部分,而根据具体的情境,它将起到这样或者那样的施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