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研究家族企业的学者对家族企业的定义一般都存在对企业的控制权和控股权的方面。
钱德勒(1987)认为,家族企业实质上就是企业创始人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管理权,而其创始人和家族的成员对于企业则拥有着绝对控股权。
《家族企业的繁衍》一书作者克林•盖尔希克(1998)虽然没有在书中给家族企业做出明确地的定义,但从其论述中可以看出他把家族企业的管理权及企业的所有权合一的企业视为家族企业 。
而我国的一些学者对于家族企业进行研究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对家族企业的一些看法。例如:我国台湾学者王光国从分类学的层面上给家族企业下了不同的定义:第一种是企业成员都是其家族成员的企业;第二种是企业只有管理权是由家族成员掌管的;第三种是合理的规章制度逐渐取代领导者一人专权的家族企业。第四种是企业中的家族成员只控制企业的所有权,企业的经营权交给更专业的非家族成员掌握。潘必胜认为当一个企业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所有权和经营权都被一个家族的各家族成员所掌握,这个家族对企业拥有着绝对的话语权时,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另外储小平、李怀祖认为,当一个家族的资产占到一个企业的绝大部分资产,家族的发展同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甚至是上市后,此家族都一直对此企业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那么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 。而家族企业的主要特征则有以下几点:
第一,家族企业的兴衰往往依赖于领导者个人的魅力。在家族企业中,领导者个人往往是企业的创造者也是企业精神与灵魂的支柱,员工听从领导的指挥,领导者根据个人的喜好带领员工发展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下很容易形成领导者事必躬亲,事无巨细的去干涉企业的事务,从而容易降低员工的工作热情,消磨员工的创新意识。
第二,家族各成员在家族企业中担任重要的职位。在家族企业中的发展过程中,领导者为了更好更放心的去管理企业,往往会在公司的重要岗位上用家族内部的人,这也是家族企业最主要的特征。这样做可以使企业的发展同家族的利益相联系,进而发挥家族成员的积极性,也有利于领导者的管理,但同时也容易产生任人唯亲,使没有能力的家族成员占据企业的重要职位,进而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家族企业继承者的选择往往是上一任企业领导的儿子。宗法制以及嫡长子继承的观念在我国有着深远的历史,家族企业的领导者也希望自己亲手打下的江山可以在自己孩子的手中传承下去,因此,自己的孩子将是下一任领导者的首选。家族企业的继承制可以使企业不至于沦落旁人,但是有时由于下一代领导人没有能力也很容易使家族企业走向衰落。
第四,血缘关系影响职位的高低。领导者往往会根据与自己血缘关系的亲疏来决定家族成员在企业中的职位,而重要的职位则由对领导者来说最重要的人来担任,这样,企业就成为领导者自己家族的企业,同时对于血缘之外的员工则不能拥有足够的信任。
第五,家族成员的向心力和离心力。在企业发展的初期,作为家族的成员,他们明白企业的利益关系着自己家族的利益,更关系着自己的利益,所以家族成员之间往往会通力合作,为家族的利益努力甚至是牺牲个人的利益,但是在利益进行分配的时候又会出现由于利益分配不均而造成家族成员之间不和的现象出现。
第751,企业秘密的高度保密性。因为家族成员在其家族企业中担任着重要的职位,相应的也就掌握着企业重要的机密,同时家族各成员明白家族的利益关系着个人自身的利益,因此家族各成员会严格的保守企业的机密,使其家族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而且家族各成员之间的信任与和睦也会减少企业的信任管理成本。 家族企业文化建设问题研究(2):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35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