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政府职能是将政府的职责与功能有机结合的产物。首先,要把政府的职责和政府的功能区别开来。比如政府承担的责任有:指导正确的价值导向、文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安全。比如政府应当发挥的作用有:政治统治、经济管理、社会协调。 其次,政府职责和政府功能又相辅相成,政府功能是基础,政府职责是具体表现。所以说,政府职能应当是政府职责和政府功能的有机统一。
第二,政府职能是政府的实然职能和应然职能的总和,也就是实际承担职能与应当承担职能的统一。一方面,政府需要从自身出发考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另一方面,政府需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因此,政府职能的概念应当既包括政府实然职能的内容,又涵盖政府应然职能的内涵。
第三,政府职能包括对政府活动领域和政府管理方式的界定。政府职能需要指出政府管理的对象,即政府应当管什么不应当管什么,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需要体现出为实现政府职能所需要的各种具体措施、手段、方法和技术等。因此,“做什么”与“如何做”都应当是政府职能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我国正在执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政府职能的概念应当涵盖政府职能的法治特征。只有这样政府职能的概念才能更具有实用性、权威性和科学性。
(三)文化产业发展中政府职能的科学定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政府职能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定位也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调整政府职能在文化产业中的定位。
首先,减少干预,注重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决定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做到市场主导、政府协助。以市场主导为前提,政府运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机制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行引导。一方面,减少行政干预,强化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管理,我们政府需要做到撤除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的同时,掌握专业的经济知识和法律手段,制定科学的经济管理机制,健全必要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把握文化价值取向,保证文化安全。政府应当主动地去监督引导文化产业所传递的思想文化和价值取向,保证向社会输入的是主流思想和正能量。政府应当合理的运用政府的权利和拥有的资源,支持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引导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方向,把握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正确方向。第三,引导文化企业走向差异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只有拥有自己的品牌和差异化特征才有可能在市场上站稳脚步。文化产品只有拥有了其自身的独特之处方能占据文化市场。因此文化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对其发展至关重要。
其次,服务为主,管理为辅。文化产业的特性要求政府做到服务为主,管理为辅。对于文化产业的管理,政府需要在减少过多的管理和干预的同时,提供更多的服务条件。一方面,提供优惠的政策和资源的支持。我国的文化产业属于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发展不成熟、不成规模,因此政府的优惠政策和资源支持至关重要。另一方面,着重保护文化资源,创建文化环境。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特别丰富,但是文化资源并没有得到相映程度的重视,甚至受到了很大的破坏,当我们发展文化产业时才发现很多文化资源已经不复存在了。因此,对文化资源的保护至关重要,我们应该保护好现有的文化资源,创建适合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文化生产环境。第三,加强文化事业建设,培养文化专业人才。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丰富的文化资源、良好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市场等条件的支撑,而这些条件的创造需要政府加强文化事业的建设,文化事业发展起来了文化需求也就增加了,从而文化市场也就发展起来了。同时,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粮草”,政府应当主导建立一个适应文化产业的人才培养制度、人才流动制度和人才激励制度,进一步的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专业人才。 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职能及其存在问题研究(3):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36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