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建筑工程项目危险源的辨识与分析
2.1 危险源的概念及特点
危险源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危险源是指危险的根源,包括危险载体和事故的隐患。一般我们所说的危险源是指狭义的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危险因素主要是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而有害因素则是在一定时期内的累计作用。
虽然危险源的存在会很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但是危险源也是有其比较鲜明的特点的,掌握这些特点就可以更好的进行危险源的辨别与控制。
(1) 隐蔽性
危险源之所以危险,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具有隐蔽性。在发生破坏作用的初期不会有明显的变化,形成破坏的过程中,无论是慢性的变化还是突然的变化,几乎所有的危险源都不为人知。这种特点造成了很多事故的发生。
(2)欺骗性
危险源之所以有欺骗性,是因为危险源所处的过程或者代表的客观存在是施工中所必备的,而且其正常状态和非正常状态的时间或空间间隔很小,让人很难意识到这就是危险所在,也就造成了危险源对项目管理人员的欺骗。
(3)易触发、破坏大
从大量事故的调查结果来看,危险源产生破坏作用时所受到的推动力一般都是很小的。但是这个很小的推动力却推动了危险源爆发环节的导火索上,从而轻易的制造了事故。而且一旦制造事故,必然会关联更多事故的发生,进而形成较大的事故群。
(4)可预见性
尽管危险源有以上众多敏感的特性,但是鉴于大量工程经验,以及现代化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绝大多数危险源是可以预见的。
2.2危险源的分类
2.2.1 第一类危险源(静态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事故的发生就是能量的意外释放或者危险物质的泄露。这些能量作用于人体并且超过人体所能承受的最大值或者干扰人体与外界进行能量疯狂的考试周的危险物质就是造成事故发生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第一类危险源产生的根源是能量与有害物质。
施工现场生产的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这是因为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相应的能量和物质。施工现场中所有能产生、供给能量的能源和载体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释放能量而造成危险,这就是最根本的危险源;施工现场中的有害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能损伤人体的生理机能和正常代谢功能,破坏设备和物品的效能,它也是最根本的危险源。
施工中常见的第一类危险源有:(1)提供能量的装置和设备。如发电机等。(2)使人或物产生高势能的装置或设备。如高外作业者使用的吊篮、脚手架等。(3)危害物质。如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品等。(4)一量失控可能产生巨大能量或能量蓄积后突然释放的装置场所,如各类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危险源中所具有的能量越多,事故后果越严重。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
2.2.2 第二类危险源
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因素。但这些不安全因素最本质的原因还是管理的缺陷。因此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人、物、环境和管理四方面的因素。
(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人的失误两方面的内容。人的不安全行为即违反安全原则、规则,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机会发生的行为。主要是由于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2)物的因素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控制与对策+文献综述(4):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3950.html